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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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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四川省资阳市 电信
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 日前,深圳 律师庞琨向湖北省政府申请信息公 开,希望公开奖励李娜80万元的法律 依据、资金来源和审批流程。(延伸 阅读:港媒:李娜耳光门决不能无下文 )
今天上午,庞琨接受《法制晚报》记 者采访时表示:“我觉得这样的奖励有 违财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财政支出的基 本伦理。”
1月27日上午,拿到职业生涯第二座大 满贯奖杯的李娜抵达家乡武汉,中午 就收到了湖北省政府送来的80万元奖 金大礼包,新闻一经曝光就引起了强 烈关注和激烈争论。
在某网站对此进行的调查中,6成以上 的人表示,“用公共财政的钱去奖励似 有不妥”,但也有网民认为,“李娜创造 历史理所应当”。
官方:按去年全运会奖励标准
李娜回国后领受湖北省政府奖励80万 元的照片今天还在各大网站上流传, 针对网友的质疑,湖北省体育局负责 人对媒体记者表示,这是执行去年全 运会冠军的奖励标准。
湖北省体育局局长胡德春澄清,湖北 省奖励李娜的80万元并不是乱花 钱,“对冠军进行奖励,这是有政策依 据的。从这次奖励李娜的金额来说, 我们是执行去年全运会冠军的奖励标 准。”
“李娜这次在澳网夺冠,是含金量很高 的世界冠军,依照湖北省的冠军奖励 标准给李娜发奖金,没有任何违规的 问题。不光是李娜,任何一个世界冠 军或全运会冠军,都会得到政府奖 励,我们都是按照政策办事。”胡德春 说。
律师:有违公共财政政策精神
记者了解到,庞琨寄给湖北省政府的 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四点公开事项: 一是奖励给李娜80万元人民币的法律 依据;二是奖励李娜80万元人民币的 奖金来源;三是80万元奖金的支出是 否符合省政府财政预算支出,最后一 点是80万元的奖金支出是否有合法的 审批手续。
“作为纳税人和关心李娜的体育迷,有 权了解李娜收取此奖金的正当性。”庞 琨告诉《法制晚报》记者。
庞琨表示,他也是非常喜欢李娜的球 迷之一,“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公民对这 80万元的来源还是存在疑问,有没有 合法的行政审批手续,这样的奖励有 违财政公共性的政策和财政支出的基 本伦理。”
对于湖北省政府的解释,庞琨认为有 两个问题需弄明白,一是这样的奖励 是否符合它(湖北省体育局)所谓的“政 策”,二是这个政策是否符合财政支出 的要点,也就是政策本身合不合法。
“就算这个政策是合法的,这么快,有 没有履行财政预算委或财政局的审批 手续等程序,还是先拿出再说?这些 问题弄清楚对社会有好处,有利于规 范对体育或其他方面做出贡献的人才 奖励。”庞琨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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