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是简阳市石桥镇解放村二组的人,想咨询一下我们被拆迁的还房何时才能给业主,现在已经八年的时间了,还需要多久才能拿房,是修的房还是修的什么需要长达那么长的时间,租房补助迟迟不给,每月三百还不能按时给钱,现在租个农村房子三百都很难租到。听说一大家人现在只能分到一套房,一大家人中有几个小家还不能拿到房,意味着还要继续在外面租房住。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申请政府的廉租房吗!需要哪些手续。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6-04-28 14:59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万人小区何时拿房”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交房问题
该安置小区于2016年4月1日由资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具了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小区电梯调试验收正快速推进;小区绿化正在完善;市质监局正在进行该小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预计近期可完成综合验收并交付使用。
因该安置还房涉及的安置对象多,拆迁协议签订时间跨度大,待分配房源数量不足,矛盾突出,分配难度大。前后不同时间段的安置群众均站在不同的利益角度向市统安办、射洪坝街道办事处等经办单位提出了很多意见要求,使分配方案较难确定。
经多部门商讨修改,不断完善,现分配方案已基本成型,并将于近期提交简阳市安置还房工作例会讨论通过。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将在该安置小区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并交付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把还房尽快地分配到广大被安置群众手中。
二、关于廉租房问题
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简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试行办法》第五条载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本市市区的。
(二)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三)家庭人数为2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根据《简阳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试行办法》第八条载明下列房屋可以认定为申请人的住房: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房屋;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
(三)现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
(四)家庭成员自用房屋出租或者转让不满五年的;
(五)已购买或已安置的房屋。
根据简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办理2016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通知》,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报对象为:具有本镇非农业户口的最低收入(即持有《简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的低收入家庭(即人均月收入650元以下)的无房或有私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不再审报。
因您未说明具体情况,建议您向市房地产管理局住保办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28-27228483,报名申请窗口为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红建路市总工会)。
看了之后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喃··· 想想这个安置小区都修了这么长时间了··官方还在找这样,那样的理由,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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