搂爆了 发表于 2016-9-29 12:07
你们这些人真的够了!读书的时候都想把户口转走以后好落户城镇,现在农村有搞头了又想拿回来分钱,好事都你 ...
你是不了解情况,95-2003年期间读书迁户口是强制性的,毕业到现在无数次要求把户口迁回生产队,是政府为了完成他们的农转非任务,不允许我们这些人迁回来,而国家有相关政策大中专毕业生无工作可以迁回生产队,是简阳市政府不许我们迁。简阳市政府纯粹的滥用职权,我最近咨询了成都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原来国家规定的毕业户口回原籍就是回到原户籍的生产队,是地方政府忽悠这批学生,说不能非转农,回原籍就只能上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居委会集体户口上。全国各地都有毕业生回原籍的相关政策,下面是成都市的,自己看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文件成公发[2004]263号文件《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非转农”户口问题的紧急通知》规定,即1997年3月以后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乡政府签署意见,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和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农村户口。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非转农所需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
3、就读前为农业劳动者且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在家务农一年以上的证明(乡、村、组出具证明、辖区派出所调查核实)
4、乡、村、组及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签署《成都市农民身份证明》(原件)
5、本人及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原籍地出具迁移证存根复印件,并加盖迁出户籍登记机关印章(原籍所在地派出所)
7、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及报到证复印件加盖县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现在简阳市已划归成都市管理,作为成都市的下级政府,简阳市政府依然任性,还是不许我们转,我们没有城镇居民的任何待遇,也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和保险,基本的生活保障任然是农村的住房,和二轮承包地,却得不到公正的拆迁补偿,实在是人神公愤,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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