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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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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广东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项目名称: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法定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受理地点: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及各区(市)县公 安局办证中心。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师类职称人员,由(省)市人事部门出具,技师类职称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申请亲属随迁的提供 ①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 ②随迁亲属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配偶系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配偶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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