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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新闻早班车|女子开电动车追尾货车不依不饶索赔 交警:你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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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2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女子开电动车追尾货车不依不饶索赔 交警:你全责

“我的车坏了怎么弄?”面对交警的定责,电动车主厉某拒绝签字,并一遍一遍地追问。
“你的车坏了一定要让他赔是吗?”处理民警问厉某,厉某不假思索得回答: “对!”
“我们监控看得清清楚楚,这个事故就是你全责。你不可能说因为你是电动车就要求货车赔你钱啊!”浙江省磐安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杨青波坚定地回应。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6月19日早上8点20分左右,徐某驾驶着小货车在通过浙江磐安螺山路附近的斑马线时,停车礼让行人,突然感觉货车车身一阵震动,下来一看发现是一辆电动车撞上了车尾。
徐某还没有说什么,骑着电动车的女子厉某却开口要徐某赔电动瓶车的修理费。直到交警赶来处理事故,厉某一直不依不饶,于是双方来到交警大队要求民警处理。
民警查看了事故现场监控,监控画面清晰地显示,当时厉某骑着电动车行驶在道路中间,一开始是在货车的左后方侧行驶,一段距离后快接近斑马线时,厉某许是发现自己的前方有一辆白色轿车在礼让行人,于是就往右拐了一下,紧跟着货车的后方。
可没想到货车司机也看见了斑马线上的行人,马上停车礼让,厉某驾驶着的电动车躲避不及,结结实实地撞上了货车的车尾。
虽然对于事故事实双方都没有异议,但对于交警的全责认定厉某一方始终觉得受了委屈,认为货车不管怎么样都有责任,自己是骑电动车的,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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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日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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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大学生求职遭"套路贷":名下多了笔19800元贷款

事情过去半年了,当自己名下贷款已经产生了逾期,而实际拿了钱的人又失联时,大学生小王才明白遭遇了“套路贷”。
去年11月,包括小王在内至少有31名大学生,通过求职信息前往西安天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却被利用办理了网络助学贷款。如今这所培训学校已人去楼空。尚无收入来源的大学生难以应对名下的这笔19800元贷款。
做兼职 报名就有300元奖励
小王在临潼区的一所大学读大四。为了勤工俭学,他加了许多兼职QQ群,靠兼职挣一些零用钱。
“2017年11月,一个兼职群里有人发布消息称招人,去报到就能领300元奖励金。当时我和学校5个同学也没多问就报了名。”小王说,“去了对方说要用我的身份信息冲业绩报个名。报名通过的话就奖励300元。报名需要身份证和银行卡,我们不用上课不用培训,报名通过审核就能领300元奖励。”
小王出示了这则兼职信息:“帮教育机构做教育分期充名额,要求征信没问题。还有5个名额,有奖励。”
实则套用个人信息办助学贷款
然而所谓的冲业绩报名是通过这些学生的信息申请助学贷款。“当时对方学校称,贷款申请下来就给我们发现金奖励,而且这钱不用我们还,只是借用我们的身份办理助学贷款,贷款直接进他们学校,每个月天诺培训学校把钱通过微信转给我们,我们再还到网贷平台里。”小王说,“也怪我们什么都不懂,为了奖励的一点小钱,就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西安天诺学校办了网贷。”
昨日,华商报记者看到小王的手机网贷平台上有一笔19800元的贷款。这笔贷款显示为教育分期,需还24个月,每月15日为还款日,需还999.24元。
小王的记录从2017年12月开始每月偿还。“每个月还款日前,天诺学校的工作人员会给我微信转账1000元。”小王说,然后他把这钱用于还款。
培训学校已人去楼空
小王的还款记录显示,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如期还款。“5月就开始不对劲了,15日还款日的时候,我微信联系天诺学校的工作人员,可对方迟迟没给钱。我自己也没钱还,产生了逾期后网贷平台开始每天给我打电话发短信催我还款。因为申请贷款的时候,我留了家人和学校老师的联系方式,逾期的时候特别害怕网贷平台联系他们。”小王说。
5月22日,对方给小王转了钱,让他还了当月的分期以及逾期罚金。“6月15日又到还款日了,天诺学校的工作人员彻底不联系我了,我给他们公司负责人打电话也不接,彻底失联了。”小王说,如今6月的分期也发生了逾期。而网贷平台称这钱虽然进了西安天诺的账户,但贷款在小王的名下,肯定得由小王还。
据了解,西安天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藏身于长安双创中心,据该中心前台工作人员称,天诺学校入驻了有半年时间,前不久搬走了。昨日,华商报记者拨打小王提供的多部该学校电话均无法接通。
31名大学生陷入“套路贷”
据小王讲,在今年5月才明白自己陷入“套路贷”后,他想尽一切办法联系上了有同样遭遇的30名大学生。他们中有人甚至在多个平台申请了不止一次助学网贷,这钱也是全部进了西安天诺学校。
来源: 华商报(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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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虎”王珉落马 竟是因审计发现的一条线索

2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18年第42号公告《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政事儿News”注意到,该公告披露了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的问题发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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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告称,审计发现,2012年,时任辽宁省委书记王珉涉嫌在土地出让中违规操作,为他人投资房地产谋取不正当利益。2015年4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中央纪委调查。
2016年3月4日上午,正在北京开全国两会的王珉落马。据报道,3月4日上午早饭后,人大代表们在驻地等待前往人民大会堂参加预备会议,王珉就是在这段时间从酒店被带走。
3月4日上午,王珉接受调查的信息让辽宁团代表议论纷纷。很多辽宁团的代表和工作人员早上还看到王珉在驻地餐厅吃早餐。一位人大代表透露,4日8时许,他在餐厅看到王珉,并且跟他打了个招呼。“当时他已吃完早点,正在喝茶,看上去一点事也没有。”
当天上午11时,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时任新闻发言人傅莹回应了王珉被调查一事。她说,“我也是早晨开预备会之前刚刚听到的。这正说明反腐败没有死角,包括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只要有人大代表涉嫌违纪违法都应该面对纪律的审查或者法律的审判。”
2016年8月,中央纪委、原监察部经与其他问题线索合并调查,给予王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称,经查,王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身为省委书记没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公开妄议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大吃大喝、顶风违纪,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从利益输送中获得经济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职工上班发病请假回家48小时内死亡 法院:不算工伤

张翼得生前是北京铁路局石家庄工务段职工,2014年4月27日,因在单位值班时身体不适,于18点30分左右请假回家后吃了止疼药感觉好些,就上床休息,张翼得之妻孙小妹做好晚饭后因张翼得已经睡着就没有叫醒他吃饭和去医院检查。
次日早晨6点左右,孙小妹做完早饭后,发觉张翼得还没起床,仔细查看没反应,赶紧拨打急救中心120电话,6点40分左右,120急救车赶到,医护人员检查后,告知张翼得已经死亡。
2014年5月29日,孙小妹就张翼得死亡一事,向省人力社保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省人力社保厅受理后,于2014年8月8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送达给孙小妹。
孙小妹不服,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11月2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省人力社保厅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孙小妹不服,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决定书并责令重新认定。
一审法院:张翼得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被送医疗机构经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不能认定工伤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项规定了认定视同工伤的两种情形。
本案张翼得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身体不适,并未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也未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被送医疗机构经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张翼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身体不适请假回家休息,后被发现死亡,虽然其从身体不适请假回到家中休息至其被发现死亡在48小时之内,但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故省人力社保厅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孙小妹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于2015年2月27日作出判决,维持省人力社保厅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孙小妹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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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70万给女儿女婿买房钱要不回 法院:系借款

父母出资给女婿买房,儿女打离婚官司后,父母主张这笔钱系借款,将女儿、女婿告到法院并得到法院支持;而在另一起案件中,同样父母出资给儿女买房,法院却认定这笔钱属于赠与。
对于婚后子女购房,父母未明确出资性质时,应如何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认定为赠与,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认定为借款。究竟该如何认定?
【案例一】
岳父岳母出资70万买房登记在女儿女婿名下
后女儿女婿闹离婚,岳父母讨要这笔款项
余某莎、黄某婚后打算购房,2013年3月9日,余某莎的母亲毛某,在女儿和女婿购房的开发商处刷卡8万元作为购房定金。随后,毛某又通过向银行贷款等方式陆续给了女婿黄某62万元,后黄某将这笔钱用于购房。购房后,房屋登记在黄某名下。
2016年,余某莎、黄某夫妻俩诉讼离婚,毛某和丈夫余某遂向女婿黄某和女儿余某莎主张70万元的借款。在余某、毛某的要求下,女儿余某莎向他们出具了《借条》,载明余某莎、黄某现向毛某、余某借款柒拾万元,用于购买成都南城都汇4期房屋。落款为:“借款人:余某莎2013年3月6日”。余某、毛某解释称,原本有一张借条但后来遗失了,这张借条是补作的。
但黄某认为这笔钱系赠与。双方争执不下,余某、毛某于是一纸诉状将女儿和女婿告到了成都高新法院,请求对方还款。
庭审中,原告称,想到被告是自己女儿、女婿,就将钱借给了被告用于买房,但被告在后来对其态度恶劣。2016年9月,黄某殴打了岳母毛某导致她入院治疗。
而女婿黄某作为被告则辩称,对于收到二原告的7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没有异议,但原、被告之间从未有借贷关系。原告起诉的真实目的是为了与被告余某莎恶意串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被告余某莎则认同原告的说法,认为这笔钱系借款。
此外,出人意料的是,原告还出具了女婿黄某的父亲黄某康出具的《证明》,载明其儿子、媳妇因购买房屋于2013年3月向毛某、余某借款柒拾万元整。经法院询问,黄某康解释,这份《证明》确实是他写的。“我对儿媳妇很认可,但儿子对我们双方老人都很不好,媳妇比较讲理,因此她让我写这个我就写了,儿子对媳妇的爸妈不好,人家当时给了钱给我儿子媳妇买房子,我认为儿子作为男子汉,借的钱应该还”。黄某康还表示,自己不记得当时是否有书面的借款协议,但知道房子是二原告出钱购买的。

来源: 成都商报(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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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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