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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有关事项的
告知书
当前,我们正举全市之力,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最大的愿望是通过创卫这个有效载体,为广大的市民朋友们创造一个更加整洁、温馨、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市主城区人口密度相对较大,活禽交易、幸杀摊点较多,加工环境简陋,卫生条件差,且无任何的防护措施,极易造成H7N9的传播和流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我市将集中关停主城区内所有的活禽交易、幸杀点。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我市正在规划建设活禽宰杀集中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能购到肉质鲜美、卫生健康的禽类肉制品。为加强活禽交易、宰杀的管理,预防控制禽流感保护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关于强化农贸市场活禽交易管理的函》(成卫应急指(2018]10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我市开展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2018年9月20日起,简阳市市政府所在地主城区10家农贸市场(含北街市场、城北市场、安象街老菜市场、银河市场、原城南市场、川空综合市场、园艺路市
场、蜀阳综合市场、石桥综合市场、新市综合市场)一律停止活禽(指包括鸡、鸭、鹅、鸽、鹌鹑、人工驯养繁殖或者合法捕获的野生禽类等供食用的禽类动物)的宰杀和交易,实行“冷链配送、冰鲜销售”的经营模式。
二、严格禁止主城区市场外的活禽交易和宰杀。
三、对于禁宰区外暂时未关闭的活禽交易和宰杀摊点的农贸市场,市场开办方要完善卫生清洗设施,严格执行“1110”制度(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
四、在全市从事白条禽产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持证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且符合卫生、食品安全标准。
五、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等工作。倡导广大市民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加强自身卫生健康意识,改变观念,科学消费,购买经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
六、发现有违法违规开展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的,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对违法违规开展活禽交易和宰杀的行为由农林、环保、工商质监、食药监管、城管执法、公安、卫生计生、商务等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
特此告知
简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
简阳市防治人类重大疾病工作指挥部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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