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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街上行走,特别是在过街的时候总有提心吊胆的感觉。不知大家注意没有,在几年前整治后清静了多年的火三轮,加上这两年出现的电动三轮,还有遍街飞驰的摩的真的让人没有安全可言了,如果不及时加以规范管理,时间长了再整治可能会增加难度,不知有关部门看到这些问题的严重后果没有。
当然提出这个问题心里也是相当矛盾的,因为如果一但整治,势必影响一些人的财路,有的人还可能是以此为生。但是为了社会的秩序、为了更多人的人生安全,不能不提出个人的观点。这一部分人无组织、无营运资格,有的使用的工具甚至无牌无照,一但出了事故伤了自己和他人,他怎么能承担起这一责任,大部分可能连最基本的医药费都出不起,弄不好以后会成为一件难以处理的上访案件,又会成为政府挨骂的事情。
政府如果能够重视这个问题,也不适合用过于强硬的手段,而应该以人性、和谐以及适度处罚的方法来整治,对于那些生活确实贫困的,应该帮助其另谋生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谋生的路不止一条,何必要把它建立在别人的生命和美好的环境上呢。
[ 本帖以上由 笑对人生 于 2007-8-13 23:03 编辑 ]
原帖由 言无忌 于 2007-9-6 14:18 发表
朋友:
你好,很高兴收到你的来信,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简阳城区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我责成市交警队按照《.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基础上,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白天与夜晚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在城区及周边道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纠正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
简阳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以来,市交警大队按照简阳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创卫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并与交通局运管所、城管局执法大队联勤,先后多次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机动三轮车、残疾人轮椅车、二轮摩托车等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近日对非机动车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市交警大队出动警力70人次,出动警车14台次,检查各类非机动车220台次,对28辆人力三轮车非法安装机动装置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查处,对非法安装机动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业主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对人力三轮车上非法安装的机动装置进行了强制性的拆除,车主在交警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机动装置。
由于目前城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尤其是无牌无证三轮机动车、二轮摩托车、电瓶三轮车、残疾人轮椅车驾驶人的交通法规观念还比较差,交通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还没有养成,要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还需要一个过程。
谨此答复。
[ 本帖最后由 望情水 于 2007-9-7 00:1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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