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ghy 发表于 2009-7-20 17:24

徐律师,再请教一下 [已回复]

还是上次说的那个车祸,事主可不可以到交警队要事故责任书?交警队是否可以不发事故任定书给事主?谢谢

徐怀谦 发表于 2009-7-21 15:22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以上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应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事故当事人。

fghy 发表于 2009-7-21 18:06

原帖由 徐怀谦 于 2009-7-21 15:22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 ...

如果公安机关不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是否可以起诉公安机关??目前这个当事人已经无数次到交警队去要事故认定书,但事隔近两月了公安机关一直不拿,而且每次去拿都说要让另一方去拿才行,这方不能拿,该怎么办??

张明 发表于 2009-10-20 15:36

可以行政不作为的案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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