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蚂蚁 发表于 2006-10-24 15:25

严正申明

简阳论坛注册用户:大自然。未经本人同意 私自盗连之照片,并恶意侵犯本人之肖像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第一百条 第一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之规定,现要求:
一,简阳论坛(论坛管理方)立即制止其会员侵权行为(撤除照片)
二,本人将依法向相关网监部门提请清查出简阳论坛注册名:大自然的真实身份,并就其有关侵犯我之肖像权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秋天的蚂蚁 发表于 2006-10-24 15:41

我已第一时间与简阳论坛站长杨光照同志取得联系,因其正在上班不能上网所以他请目前在论坛的管理人员及时撤除有关内容。
因为我目前使用的是路由局域内网上网,所以一个IP上有很多用户使用,“论坛草民”只是与我同一内网之一用户,“大自然”单凭IP就武断指出我与“论坛草民”为同一人,并擅自盗连简阳网照片用以侵害我肖像权,诋毁本人。
简阳论坛与简阳网都是简阳人自己的网上家园,都是以“立足简阳,服务简阳人民”为办站宗旨。我们尊重对方的劳动成果,唾弃少部份人破坏团结之行为。

木鱼 发表于 2006-10-24 15:54

把楼主的照片贴出来对比一下,是不是同人?

木鱼 发表于 2006-10-24 15:59

呵呵,又要麻烦陈律师了

木鱼 发表于 2006-10-24 16:04

大家可以在论坛上摆起说,其它啥子律师函不要来了哈,不是小娃娃了!!!!!!!!!!!!!!!!!!!!!!!!!!!!!!!!!!!!!!!!!!!!!!!!!!!!!!!!!!!!!!!!!!!!!!!!!!!!!!!!!!!!!!!!!!!!!!!!!!!!!!!!!!!!!!!!!!!!!!!!!!!!!!!!!!!!!!!!!!!!!!!!!!!!!!!!!!!!!!!!!!!!!!!!!!!!!!!!!!!!!!!!!!!!!!!!!!!!!!!!!!!!!!!!!!!!!!!!!!!!!!!!!!!!!!!!!!!!!!!!!!!!!!!!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6-10-24 16:28

原帖由 金家店背篼 于 2006-10-24 16:09 发表




那把你也脱得一丝不挂的拉到东门河坝去站十分钟,你愿意不嘛?大自然严重的侵犯了秋天蚂蚁的合法权利!!!你喊不发律师函,你脑壳有问题!


跳梁小丑!!!!!!:@:@:@:@

秋天的蚂蚁 发表于 2006-10-24 16:37

最后再次说一下:我与论坛草民不是一个人,只是同一内网的用户。简阳论坛与简阳网都是简阳人自己的网上家园,大家需要的是和谐,这次的事情也是因为用户大自然维护论坛而有感而发,我理解,所以如果你是无意的 请你把照片删除,如果你是有意的也请你把照片删除。简阳人办论坛不应该办得这样,论坛草民朋友我已经找到,也请他在以后的语言上注意。总之,和谐发展才会成功

[ 本帖最后由 秋天的蚂蚁 于 2006-10-24 16:38 编辑 ]

木鱼 发表于 2006-10-24 16:46

原帖由 金家店背篼 于 2006-10-24 16:09 发表




那把你也脱得一丝不挂的拉到东门河坝去站十分钟,你愿意不嘛?大自然严重的侵犯了秋天蚂蚁的合法权利!!!你喊不发律师函,你脑壳有问题!

你被哪个拖起去脱了,你想象的不错嘛。

木鱼 发表于 2006-10-24 16:47

你这就是在闹事情三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6-10-24 16:49

也,又要来练口才了唆,好象上次你是落荒而逃哈,禁止在本论坛上发其他论坛的连接哈,警告一次。我原来就给你说过了,我是怎么样的人,论坛的人对我心头有数,你这个“外人”就不用操心了

木鱼 发表于 2006-10-24 16:52

再次警告那个歪 背篼,不要挑起事端来

木鱼 发表于 2006-10-24 16:54

原帖由 金家店背篼 于 2006-10-24 16:52 发表




我不闹,我也不想闹……路见不平!


平时就没看你发点有水平的帖子,今天一有事情,你就跳出来发表你自由的言论,你是杂个考虑的?

摆摆你的真实目的和想法,可以不?

Vagabond 发表于 2006-10-24 16:55

金家店背篼 拿起爬嘛   要求你走这里过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6-10-24 16:55

呵呵,上次你来的时候是罢免”想你的滋味“的时候,这次上论坛又是为什么呢?

木鱼 发表于 2006-10-24 16:57

摆摆你的真实目的和想法,可以不?

木鱼 发表于 2006-10-24 17:17

去嘛,你认为你做的对索。

动不动就来恐吓人,你知道正确的做法是什么,你这样做是不好的。虽然我支持你的部分观点。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6-10-24 17:18

原帖由 金家店背篼 于 2006-10-24 17:12 发表
    呵呵你们这样的态度是在摆事情吗?简直就是仗势人多打群架,我只是觉得自由战士你这点伎俩真的低劣,去挑动不明真相的会员出来吵架,你的真实目的就是要把论坛搞跨,你怀恨论坛不重用你,你成天哀叹你怀才不遇 ...



我不晓得哪个在挑动会员吵架哦,我从来没有说简阳论坛不重用我,我在简阳论坛过的很好,谢谢你为我操心了。好象你在网上信访的回帖才是在跳动我们继续和电视台闹哦!

木鱼 发表于 2006-10-24 17:21

原帖由 木鱼 于 2006-10-24 17:17 发表
去嘛,你认为你做的对索。

动不动就来恐吓人,你知道正确的做法是什么,你这样做是不好的。虽然我支持你的部分观点。


我还是这个观点

秋天的蚂蚁 发表于 2006-10-24 17:22

再次请求大家不要闹了 这样只会造成更大的误会,金家店背篼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请不要把网址连接打出来 这样不礼貌,每个人进什么论坛是他的自由。简阳论坛与其他简阳的任何论坛都是大家的网上家园,我们大家都要尊重

木鱼 发表于 2006-10-24 17:23

原帖由 秋天的蚂蚁 于 2006-10-24 17:22 发表
再次请求大家不要闹了 这样只会造成更大的误会,金家店背篼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请不要把网址连接打出来 这样不礼貌,每个人进什么论坛是他的自由。简阳论坛与其他简阳的任何论坛都是大家的网上家园,我们大家都 ...


我坚决支持你的这个观点!!!!!!: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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