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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破产,给我算工龄的时候少算了13个月。现在钱也领了才发现,我去找了单位领导。领导说要核实。我怕这样就没下文了,因为少算一年工龄我不单少领了钱还要自己多买一年社保,加起来损失最少5000以上,我能采取怎样的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 :p1 (88)) 请专业律师解答 比较有代表性:p1 (88)) :p1 (88))
请专业人士解答 楼主所说的情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在破产财产中相对其他税款和普通债权优先受偿。 少算了要实事求是的补齐! 具体要咨询社保局看需要补充那些个人资料或者档案! 感谢律师的解答。单位领导说会按实际给我补上,现在是商业局的会计在算,我多等等。万一不给补我就用法律途径来解决。 新手 学习 来了 ,嘿嘿!! 大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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