髯翁 发表于 2009-8-13 18:21

拆迁时五保户能得补偿……吗?

我舅舅是农村的五保户,无子女,年近80岁,靠种承包田和村里每年(或每月)给的一点生活补贴过日子。生活能自理。最近该村的田和房子都要占了,要求他这个五保户到养老院生活。
1,他不习惯养老院,能否要求单独给住处?
2,舅舅成了五保户后,因要得村里的生活补贴,村里说他的遗产(没有房子,房子是别人的,只有承包田)要归村上。那么,占了田的补偿费他能得到手里吗?
3,如果进了养老院,养老的费用都由国家出了,即养老院都管完了,还能得被占田的补偿吗?
会不会补偿费都给养老院了?
4, 如果不进敬老院,就只能自己管自己了吗?

髯翁 发表于 2009-8-13 19:49

恭请高手接招啊!谢谢了!

超越星空 发表于 2009-8-13 20:05

冒点杂音。土地是集体所有,应该归村上。占地的补助也是给集体,地上的青苗补偿归承包人。现在都在要求五保户集中供养。

髯翁 发表于 2009-8-13 20:32

谢谢龙民!
还请再接招.说细点!

徐怀谦 发表于 2009-8-14 09:49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二)无劳动能力的;(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保教)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农村“五保户”的遗产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我国农村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即保吃、保住、保穿、保生病治疗和保死后安葬)时,双方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2.农村集体组织与“五保户”未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3.“五保户”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如果其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不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则遗产归国家所有。4.对“五保户”生前有过一定扶助的人,可以在遗产中给予适当的照顾。
所谓遗产,是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所以,五保户在世时的财产不是遗产,应归个人占有、使用,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髯翁 发表于 2009-8-14 10:08

谢谢徐律师!

髯翁 发表于 2009-8-14 10:19

徐律师你好!我舅舅又问:如果养老院要他把青苗费拿出来,他可以不拿吗?

简阳是我家 发表于 2009-8-14 10:26

问对人了

简阳是我家 发表于 2009-8-14 10:27

政策性很强的东西

简阳是我家 发表于 2009-8-14 10:27

:p1 (65)) :p1 (72))

超越星空 发表于 2009-8-14 10:41

学习了

徐怀谦 发表于 2009-8-14 11:35

回复 7楼 髯翁 的帖子

所谓遗产,是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所以,五保户在世时的财产不是遗产,应归个人占有、使用,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髯翁 发表于 2009-8-14 12:19

谢谢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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