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些该谁管!
时下,为营造和懈社会、人民安居乐业,政府努力打造人居环境。但看见很多地方让人寒心。如下图:[ 本帖最后由 怪糟糟 于 2009-8-31 15:26 编辑 ] 自觉爱护 应该属于城管的管辖范围吧? 哇.是哪哦.我都还没去过得 素质问题。 是个人素质太差的表现哈。 原帖由 髯翁 于 2009-8-22 16:37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可惜!坏人还不敢在众目睽睽下干。
公款消费的数目,公车,公费旅行,公费吃喝(嫖资也开成餐费),比破坏公共设施严重千万倍,基本是公开干的。所以,几张椅子,算不了什么。
无论哪种社会,当社会不公法律化规 ...
看得深入,想得透彻。佩服。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唉,手欠 原帖由 髯翁 于 2009-8-22 16:37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可惜!坏人还不敢在众目睽睽下干。
公款消费的数目,公车,公费旅行,公费吃喝(嫖资也开成餐费),比破坏公共设施严重千万倍,基本是公开干的。所以,几张椅子,算不了什么。
无论哪种社会,当社会不公法律化规 ...
深刻!!!:p1 (62)) 他说看了一下。
这个椅子中间应该是有个轴的(椅子支架在原地没动),那两个没对的椅子应该是轴坏了,建议有关部门修一下。
回复 7楼 髯翁 的帖子
谈论得够深入。然而我想破坏凳子的人也未必就是因为社会的不和谐吧
有些造屎的娃儿,没有哪个惹他还不是一样的发疯
说简单点,就是一根螺丝钉的事情嘛
话说回来,河西的滨江路行人如织,晚上的板凳要过抢,河东则到处都是凳子,河西是不是该考虑增加凳子呢 爱护公物本是市民应尽的职责,也是一个人的美德。但往往有那么小部分人或许有一种破坏欲,或者说是人格的缺陷吧。对于这样的人,除了人们的谴责和政府的打击,更重要的是加强市民公德意识的教育。希望我们论坛中的每一位会员和来客都能成为美德的发扬者和传播者。
同时我们也将尽快向有关单位转达这一信息,希望得到早日修复。 这些事情没需要人管,只是市民应该爱护 我的帖子又遭删了!看来不能提见不得人的公款消费.
顶……3721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样也不能少。:p1 (66)) 原帖由 髯翁 于 2009-8-23 16:11 发表 http://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帖子又遭删了!看来不能提见不得人的公款消费.
顶……3721
公款消费并不是不能提,主要是你的理论用在这里是否过于牵强。如果因为有公款消费、贪污受贿这些劣行的存在,就可以忽视社会中这些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的不良行为的话,那社会的公德又如何能够净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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