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m2006 发表于 2009-8-24 14:33

情况说得很清楚了,不晓得房管局和政府行政机关人员上论坛不~~~~~~

简阳随风 发表于 2009-8-24 14:42

哪个打错的找哪个


这个东西有点点悬哦!!!!
这些工作人员咋点都不负责任!!!!

超越星空 发表于 2009-8-24 14:45

找个大点的论坛捅一下三,现在都在实行责任追究,不能说不负责任的话三

飞碟 发表于 2009-8-24 15:40

原帖由 进城龙民 于 2009-8-24 14:45 发表 http://www.jy0282.com/images/common/back.gif
找个大点的论坛捅一下三,现在都在实行责任追究,不能说不负责任的话三
其实这也就是我们简阳当地的事情,最后不要把脸丢得太远了,我发帖的目的是能帮我解决问题

蒙古包 发表于 2009-8-24 15:56

在世界金融危机,经济大萧条的环境下,你还买房!这充分证明了你的实力,那就再给80元给房管局的广大职工一点稀饭钱,这又有何不可喃!

查无此人 发表于 2009-8-24 16:03

誰無虎落平陽日?待我風雲再起時!
       有朝一日龍得水,我要長江水倒流!

平泉五星 发表于 2009-8-24 17:13

你的感受我能理解,说实在话,简阳那些服务窗口,真是素质太差劲了!该整顿下了!

飞碟 发表于 2009-8-24 17:28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位房管局的出来解释一下!

简单94帅 发表于 2009-8-24 23:18

这种事太多了,我也遇到过,真的太生气了,态度不阴不阳,很想给他龟儿子些几耳食,我支持你,告他。

阳峰 发表于 2009-8-24 23:26

作为窗口形象单位这样不负责任的做法,请问你们还能分辨是与非不?请问你们拿国家的钱这样服务你们问心无愧不?请问你们在行政服务中心来设窗口是干什么的?

      请房管局的给个合理的解释!

不行就找市长..如此不作为也能为人民服务????????????????/

展望未来 发表于 2009-8-24 23:31

你永远别跟掌权者理论,掌权者永远是对的

wenage 发表于 2009-8-24 23:44

拿证的时候,名字不对你就该拒领,现在起诉更直接。

哈哥们 发表于 2009-8-24 23:50

原帖由 大爷 于 2009-8-24 09:00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的“干部”就是一群猪,被国家养得又肥又白,没有好处的事是绝对不会轻易帮你去做,现在的“为人民服务”全部是骗人的统治口号。如今“干部”们已经成了“先富起来的那部份人了”,中国现在真的需要动乱了,时时 ...


:lol

猪倌 发表于 2009-8-25 11:38

理解哈!我也改过字,好像是80元一个!

zhaishifang 发表于 2009-9-13 15:41

依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因为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登记错误的,由登记机关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可以请求登记机关变更,或者向市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相比之下,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比较合适,一是免费,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二是周期短,一般最长60日内复议机关就会作出复议决定。详询法律专业人士

宏孩儿 发表于 2009-9-13 20:26

我认为,这个事情双方都有责任!首先工作人员不该打错字,其次是你当时就应该核对清楚!如果你当时就找他他应该会改的!还有,是不是你态度也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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