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应该先罚款,然后再查办,歪风斜气要彻底整治一下,罚款喊他交现金,我们再去搓一顿哈!!!
这事轮不上你哦 各人认为:我们国家现在的“违法成本”太低————————只要有钱做点“偷鸡摸狗”的事没有什么了不起(我有的是关系、钱)。
要根本解决问题就要加大违法成本,一有违法就罚你得“倾家荡产”或“坐班房”或“暴光”让你在短时间内没有翻身的机会,我看你还敢不敢违法!
[ 本帖最后由 雄起 于 2006-11-8 19:18 编辑 ] “违法成本”太低
经济学里的“机会成本”概念问题,这个在中央2台里已经有个论述了。 应该勒令整改,恢复原状!同时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向苟书记反映! 原帖由 雄起 于 2006-11-8 19:01 发表
各人认为:我们国家现在的“违法成本”太低————————只要有钱做点“偷鸡摸狗”的事没有什么了不起(我有的是关系、钱)。
要根本解决问题就要加大违法成本,一有违法就罚你得“倾家荡产”或“ ...
对头,加大惩罚力度! 刚才又去看了看,估计已经达成了某种妥协,什么舆论,什么媒体,都是假的........装修的没变,占用的地方还是没变,变了的是大家的公用空间!!!!:'( 悲哀。。。。。
无语。。。。。 看看有没有热心的坛友反映一下 还没有结果啊...... 天天过还真没有注意,今天下班仔细看看..... 请问市规划局和查处局查处的结果如何呢?可否通报一下呢?公共场地是大家的而非个人的。 是不是哦
我倒还没有注意这些问题哦 我看了的,还是不了了之了,郁闷。 悲哀。。。。。。 早就已经修好了``````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