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应由谁维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规定是这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承租人自行负担 规定是这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般都是承租人自行负担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9-9-9 18:34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豆是,普遍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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