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09-11-1 09:16

质疑:这样发帖算不算蓄意“诽谤”

本帖最后由 实话实说 于 2009-11-1 09:21 编辑

请各位管理员 版主 坛友看看《各位朋友千记不要到宇豪买家电》这篇帖子 N多版都在发 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100元钱就有那么大的仇说 气量大一点嘛

还有 个别会员回帖素质请高点 都是简阳人 说话注意点分寸 在此不点名了 自己注意点

蛟龙出海 发表于 2009-11-1 09:24

原本该同情文章中的消费者,但是该贴在不同的版块都在发,真的就有点怀疑该贴作者的用意了,楼主质疑得好

肛正不屙 发表于 2009-11-1 09:38

过分了,让人反感。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9-11-1 09:48

昨天就发过了,今天还发了三个,该坛友的四个主题帖全是这个名字和内容:funk:

飘然临风 发表于 2009-11-1 09:54

就是 太过了 明显是恶意中伤了有本事就把自己名字和住址都发出来验证下
不是在举报和投诉吗?有什么不敢拿出来见光的呢?背后中伤有什么意思?

汉字 发表于 2009-11-1 10:53

:L
进论坛的时候,就看见一列的‘各位朋友千记不要到宇豪买家电’我还以为有什么大事发生了

海发装饰 发表于 2009-11-1 11:19

有必要那么做?

天一神水 发表于 2009-11-1 11:22

看来是恶意中伤

铁妞妞 发表于 2009-11-1 11:52

有些商家本来就是这样的,我也吃过一次亏
就看吃了亏的人忍得下还是忍不下!

阿牛哥哥 发表于 2009-11-1 21:41

呵呵呵,要实事求是嘛

豁哥哥 发表于 2009-11-2 22:09

我路过~·

泥娃娃 发表于 2009-11-2 22:13

看来发帖者有很多怨言,不然发不到那么多哦

二月 发表于 2009-11-2 22:23

诽谤我的理解是歪曲事实.   发帖者发几个地方,可见当时怨气很大.建议商家做好解释工作.

一剑啸西风 发表于 2009-11-4 21:53

支持发帖,反对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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