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特曼打怪獸 发表于 2009-11-4 12:19

弃婴公告

弃婴公告文章来源:资阳日报  更新时间:2009-11-4 7:29:00 卿明刚,男,于2007年6月4日,在简阳市新星乡邹家湾公路边捡拾一弃婴。婴儿是用一件衣服裹着。
  从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该男婴的亲生父母及其抚养义务人见此公告后,速与简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否则视为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简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2009年11月3日

小髒 发表于 2009-11-4 12:53

2年后交出來?

谭宜 发表于 2009-11-4 12:58

完全没看懂。

风暴太子 发表于 2009-11-4 13:04

帮顶了!!!

孤独了却残生 发表于 2009-11-4 13:08

养不起就不要生`

棉花 发表于 2009-11-4 21:31

两年后才交出,是孩子健康出现什么状况了?

落落无尘 发表于 2009-11-4 21:33

现在还有弃婴啊 我记得小时候很多 很久没听说过了

蒙古包 发表于 2009-11-5 17:15

文化低了看不懂!

梧桐雨 发表于 2009-11-5 20:14

行为令人费解

待到山花烂漫时 发表于 2009-11-6 09:48

孩子的父母脑壳有包

金色狂舞 发表于 2009-11-6 09:51

肯定男婴有残障?

猪倌 发表于 2009-11-6 09:56

不负责人的父母啊!

猪倌 发表于 2009-11-6 09:56

娃娃才造孽!

简约而不简单 发表于 2009-11-9 11:52

搞不清楚!!

我主沉浮 发表于 2009-11-9 11:56

都两年了才发公告,啥子意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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