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特曼打怪獸
发表于 2009-11-4 12:19
弃婴公告
弃婴公告文章来源:资阳日报 更新时间:2009-11-4 7:29:00 卿明刚,男,于2007年6月4日,在简阳市新星乡邹家湾公路边捡拾一弃婴。婴儿是用一件衣服裹着。
从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该男婴的亲生父母及其抚养义务人见此公告后,速与简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否则视为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简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2009年11月3日
小髒
发表于 2009-11-4 12:53
2年后交出來?
谭宜
发表于 2009-11-4 12:58
完全没看懂。
风暴太子
发表于 2009-11-4 13:04
帮顶了!!!
孤独了却残生
发表于 2009-11-4 13:08
养不起就不要生`
棉花
发表于 2009-11-4 21:31
两年后才交出,是孩子健康出现什么状况了?
落落无尘
发表于 2009-11-4 21:33
现在还有弃婴啊 我记得小时候很多 很久没听说过了
蒙古包
发表于 2009-11-5 17:15
文化低了看不懂!
梧桐雨
发表于 2009-11-5 20:14
行为令人费解
待到山花烂漫时
发表于 2009-11-6 09:48
孩子的父母脑壳有包
金色狂舞
发表于 2009-11-6 09:51
肯定男婴有残障?
猪倌
发表于 2009-11-6 09:56
不负责人的父母啊!
猪倌
发表于 2009-11-6 09:56
娃娃才造孽!
简约而不简单
发表于 2009-11-9 11:52
搞不清楚!!
我主沉浮
发表于 2009-11-9 11:56
都两年了才发公告,啥子意思喔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