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9-11-14 08:18

遣送遣送遣送

maima8 发表于 2009-11-14 09:18

18楼的看法很客观,顶。近期公安机关正在加大打击力度,创建平安简阳。
简阳公安“八项刚规”强力促进新一轮平安创建文章来源:资阳日报  点击数: 36  更新时间:2009-11-7 8:28:18 本报讯(刘福能)在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中,简阳市公安局按照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整体部署,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近日,该局结合1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的“决战六十天·全警大会战”社会治安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切实制定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着力实行“八项刚性规定”查漏补缺,固本强基,狠抓落实,不断掀起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高潮。
  一是细化目标。坚持以群众满意率为标准,实行刚性规定做到队伍“零违纪”,街面24小时见警,确定刑事案件逐月下降以及案件侦破的具体指标。二是量化任务。区分警力、辖区治安形势、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指数、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等参数,重点量化逮捕、劳动教养、直诉、强制隔离戒毒、抓获逃犯、打击犯罪团伙、收缴无牌无证摩托车、抓获扒窃人员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三是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坚持由警综平台和群众来评判,刑事案件的破案指标以全国联网的警务综合运用平台录入为准;治安案件的查处以结案无复议、无投诉为准;安全工作无责任事故,交通和消防工作无重特大事故并确保事故大幅度下降;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以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测评为准。四是“一把手”负总责。局长、政委带头喊响“看我的,对我监督”,对全市公安机关创建工作负全责,向市委、市政府和资阳市公安局立下“军令状”;各单位“一把手”对本辖区的创建工作负全责,向局长、政委立下“军令状”。五是捆绑考核。分管局负责人对分工区域和联系单位创建工作负全责,机关各科室、各警种对责任范围的工作与基层所队捆绑考核,武装巡逻大队与城区三个派出所捆绑考核,各单位分管领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与民警捆绑考核,社区民警与责任辖区的创建工作捆绑考核。六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局党委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各单位班子成员与局长、政委签订责任书,民警与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书,切实将责任具体到每个人和每项工作。七是进行绩效奖惩。按照责、权、利挂钩原则,根据局长、政委、分管局领导以及各所队“一把手”、副职领导和每位民警的责任大小,以新一轮平安创建验收合格为标准,进行绩效工资奖惩。八是明晰警纪警规。刚性规定对违反“因自身原因引发不稳定因素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因接待和服务群众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引发群众不满属实投诉的;因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对辖区社会治安面控制和打击不力,发案数上升、未能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因弄虚作假,虚报数据或隐瞒不报,经查实的;因违法违纪,受到立案调查的。”中的一条,是干部的按管理权限给予单位领导调换岗位、劝其引咎辞职、免职、撤职;是民警的作调换岗位、待岗培训等纪律处理;对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受到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选先进资格,个人不得晋职、晋级和晋衔。
  

maima8 发表于 2009-11-14 11:07

    同意18楼楼主的观点,感觉楼主及有的坛友发言确实有点偏颇和过激,请注意客观发言。应该这样来看这个问题,一、对于不满14岁的小偷,按法律规定,是不能实施拘留的。二、只有大家多举报,多作证,公安机关累积取证后才能更好地打击。三、相信公安机关会严格执法。四、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 “决战六十天·全警大会战”社会治安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超越星空 发表于 2009-11-14 12:39

6楼的说得不对

疯猪 发表于 2009-11-14 13:38

部分坛友说话确实偏激了点,但是当我们亲历、亲见、亲闻一场场、一起起xj盗窃、抢夺事件后,当我们看到那几个娃儿依旧在街上闲逛的时候,心里确实不是滋味,特别是当自己的亲人和身边人受到伤害的时候,我想大家都能体会那种心情,我们很想对这些娃儿下重手,但是,国家并没有赋予我们有殴打他们的权力,所以,当发生案件的时候,我们只有报案,我们希望公安机关能还简阳市民一片安宁,不要让女同胞们独自走在大街上却充满恐慌!

疯猪 发表于 2009-11-14 13:38

我路过,悄悄说一句,

“哑巴吃黄莲”的滋味更难受,不多说。

默默的
蟑螂 发表于 2009-11-12 22:38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hug:

疯猪 发表于 2009-11-14 13:39

18楼的看法很客观,顶。近期公安机关正在加大打击力度,创建平安简阳。
简阳公安“八项刚规”强力促进新一轮平安创建文章来源:资阳日报  点击数: 36  更新时间:2009-11-7 8:28:18 本报讯(刘福能)在新一轮平安 ...
maima8 发表于 2009-11-14 09:18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好,街面24小时见警,加强巡逻、打击力度,确保市民安全!

Cassie 发表于 2009-11-14 13:48

现在的社会不想说,以前我被抢手机时,对面有一个巡逻的,人家当没看到.现在的社会,还是自己小心点好,不要指望什么狗屁警察

雾里探花 发表于 2009-11-14 14:01

首先申明,我不是公务员,只是一名普通百姓,以下谈论的话题,只代表本人观点。
  近段时间,大家都可能看见了的,不管是治安还是交通等方面,公安局加大了整治力度,开车巡逻和骑自行车巡逻在街上随处可见,派出便衣分队在滨江路、南门等地巡逻,抓获了不少违法人员。
  现在办案更法制化,法律上对犯罪也有明确规定,扒窃案是十分难定罪的,证据的搜集是十分困难的,如不是一次性扒窃的现金过大,是无法定罪起诉的。

雾里探花 发表于 2009-11-14 14:03

简阳收容遣送站早就取消了!

剑胆琴心 发表于 2009-11-14 14:52

我这段时间也经常听到这样的呼声,估计是有点问题!!!

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09-11-14 19:02

我现在都不晓得咋个说了我也不会平白无故发这个帖子 有人在这里引述说法 那是你自己没遭到,等你本人或者家里人遭了 你还有如此淡定就算你厉害 还有 哪位仁兄在那里歪曲到啥子14岁的。。。睁开你的眼睛看清楚点 我说的是XJ那几个 不是你说的未成年,真服了你的理解能力了
没有意思再跟帖了 反正提醒大家上街的时候看到XJ的那几个尽量走远点 相信自己的直觉才是正解

华玲广告 发表于 2009-11-15 13:36

注意安全

冷静的人 发表于 2009-11-15 17:33

那些xj人确实太嚣张了,偷别人的东西像拿自己的东西一样大方。长这么大就还只看到xj小偷是这样的,本地小偷还畏畏缩缩的。我看到2次都是指示岁数比较小的在偷,也是钻法律的空子,但是有教唆人吧。看他们的情况干这个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青依敏儿 发表于 2009-11-16 10:06

这些XJ人太凶了,我看见无数次了,也呼吁了无数次,没法,我们无权去惩罚他们,只有有关部门去管理了.....

午夜听雨 发表于 2009-11-16 14:11

抓到就打死算了!

阳峰 发表于 2009-11-16 19:08

逮到就弄噻,弄得他怕,你们是简阳的地头蛇哒.还怕那个说.

我是坏人 发表于 2009-11-16 19:35

我的意见是我们论坛组织一下志愿者去抓这些小偷。。。敢去就报名哈。。先算我一个

寒夜 发表于 2009-11-18 09:42

我也被XJ了 郁闷...
昨天教育局-简城镇办事过程中
钱包被小偷(估计是XJ人)洗白
身份证、工资卡、医保卡、长城超市购物卡(有钱)、美好家园购物卡(有钱)、伙食团饭卡、现金若干等都哦豁了
有同情心的你回个贴帮我骂骂挨千刀的小偷(XJ人)吧

也借此再次提醒各位坛友 出门预防XJ人

http://www.jy0282.com/viewthread.php?tid=115412

马号街 发表于 2009-11-20 22:44

“小偷是小罪”,以我看,这种观点不正确,我认为小偷不是小罪:第一,小偷往往团伙作案;第二,当被抓时,很多的小偷身上有凶器;张三,小偷有爆力报复行为;第四,入室盗窃,突遇主人回家时,常产生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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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上书市人大 市政府 控告简阳市公安局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