焱子丹 发表于 2009-11-24 21:40

抓去进猪笼

去夏威夷滑雪 发表于 2009-11-24 21:57

弄凶些:@:@

泥娃娃 发表于 2009-11-24 22:20

逮到先锤一顿,打得他们不敢再乱整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09-11-24 23:36

15天??

应该根据偷窃的金额来判啥~~:p1 (60))

海漂 发表于 2009-11-25 00:23

kuairenxing

刀锋 发表于 2009-11-25 01:19

扒窃罪的证据是不好取证的,就是小偷交待说他偷了一千,要有受害人的指证才行!
扒窃罪是以金额来定刑的!

查无此人 发表于 2009-11-25 06:39

可以喊哈密瓜还我的证件不 偷了的钱就算了
还想去弄哈密瓜两坨子 可以如愿不

海井水 发表于 2009-11-25 09:18

天啊,十五天,难怪如此猖狂!!

秋月 发表于 2009-11-25 09:25

别引起民族冲突

超越星空 发表于 2009-11-25 12:37

送回去哦

蒙古包 发表于 2009-11-25 17:50

15天过后又是一条好汉!
15天还不如打一顿管用!!!

蟑螂 发表于 2009-11-25 23:10

现在不是“随时可以代表党代表人民枪决你”的年代,,,,

哪怕拘留一天,失去的也是一天的自由,这个仅次于生命的东西。

查无此人 发表于 2009-11-26 08:13

现在不是“随时可以代表党代表人民枪决你”的年代,,,,

哪怕拘留一天,失去的也是一天的自由,这个仅次于生命的东西。
蟑螂 发表于 2009-11-25 23:10 http://www.jy028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警官
我被XJ人偷的证件些找的回来不   钱都算了

查无此人 发表于 2009-11-26 08:14

事发日 去城中派出所报了案的

因为有你 发表于 2009-11-26 08:56

广州的XJ仔也是如此,大白天的不叫是偷了,明目张胆的简直就是抢。

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09-11-26 10:17

围观楼主 支持的顶一下

定水渔夫 发表于 2009-11-27 15:57

xj是啥意思?

落落无尘 发表于 2009-11-27 15:58

要端主窝才行

飘摇 发表于 2009-11-27 16:02

15天 出来还是要继续作案的遣返回去好些

那年冬天 发表于 2009-11-27 16:03

好事情,希望XJ偷儿永远在简阳乃至全国任何地方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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