焱子丹
发表于 2009-11-24 21:40
抓去进猪笼
去夏威夷滑雪
发表于 2009-11-24 21:57
弄凶些:@:@
泥娃娃
发表于 2009-11-24 22:20
逮到先锤一顿,打得他们不敢再乱整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09-11-24 23:36
15天??
应该根据偷窃的金额来判啥~~:p1 (60))
海漂
发表于 2009-11-25 00:23
kuairenxing
刀锋
发表于 2009-11-25 01:19
扒窃罪的证据是不好取证的,就是小偷交待说他偷了一千,要有受害人的指证才行!
扒窃罪是以金额来定刑的!
查无此人
发表于 2009-11-25 06:39
可以喊哈密瓜还我的证件不 偷了的钱就算了
还想去弄哈密瓜两坨子 可以如愿不
海井水
发表于 2009-11-25 09:18
天啊,十五天,难怪如此猖狂!!
秋月
发表于 2009-11-25 09:25
别引起民族冲突
超越星空
发表于 2009-11-25 12:37
送回去哦
蒙古包
发表于 2009-11-25 17:50
15天过后又是一条好汉!
15天还不如打一顿管用!!!
蟑螂
发表于 2009-11-25 23:10
现在不是“随时可以代表党代表人民枪决你”的年代,,,,
哪怕拘留一天,失去的也是一天的自由,这个仅次于生命的东西。
查无此人
发表于 2009-11-26 08:13
现在不是“随时可以代表党代表人民枪决你”的年代,,,,
哪怕拘留一天,失去的也是一天的自由,这个仅次于生命的东西。
蟑螂 发表于 2009-11-25 23:10 http://www.jy028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警官
我被XJ人偷的证件些找的回来不 钱都算了
查无此人
发表于 2009-11-26 08:14
事发日 去城中派出所报了案的
因为有你
发表于 2009-11-26 08:56
广州的XJ仔也是如此,大白天的不叫是偷了,明目张胆的简直就是抢。
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09-11-26 10:17
围观楼主 支持的顶一下
定水渔夫
发表于 2009-11-27 15:57
xj是啥意思?
落落无尘
发表于 2009-11-27 15:58
要端主窝才行
飘摇
发表于 2009-11-27 16:02
15天 出来还是要继续作案的遣返回去好些
那年冬天
发表于 2009-11-27 16:03
好事情,希望XJ偷儿永远在简阳乃至全国任何地方不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