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问题?[已回复]
如果对医疗费用有怀疑,找哪个部门。 这个...专业人士来回答 好像是卫生局哇 本帖最后由 徐怀谦 于 2009-12-14 17:51 编辑
消费者有知情权,《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服务应当明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按照规定向患者出具详列收费项目、标准及金额的收费清单,不得收取未提供服务或者药品的费用,不得收取高于实际服务标准的费用,不得有其他违法收费的行为。如果对医院的收费有疑问,可以向医院查询并要求出具收费清单。如果认为确实有问题,可以向其主管部门即卫生局、或者工商局、消协投诉。 首先还是应该找医院核定,确实乱收费再找其他部门投诉。 如果有两种方法可以治疗同一种病,一种花费1000.00一种花费10000.00医院非要用10000.00的这种。怎么办?比如说。 4# 徐怀谦 消费者还有选择权,医院应该先行告知可能的治疗方案及费用情况,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实施。 我是粪青
我不发表意见
纯路过 可以向其主管部门即卫生间、或者工商局、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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