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秦缘 发表于 2006-11-14 20:58

版主撤消

版主撤消

由于"【水煮三岔坝】"版主Vagabond,8天以上不上线,根据版规被撤消版主职务,如有冤情,请联系站长.

依据"简阳论坛管理公约"特别强调部分第一条.
★特别强调,违反以下条例者将被降职或免职

1.未声明原因而超过五天时间没有上线或维护自己版块的。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6-11-14 20:59

哇呜,来真的啦。。。。。。。

伟哥 发表于 2006-11-15 02:36

是哦,所以你要注意哦,不要当了斑竹了就忘乎所以

疯猪 发表于 2006-11-15 05:21

引以为戒!!!
制度制定了,需要严格遵守、严格执行!!!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6-11-15 11:36

原帖由 伟哥 于 2006-11-15 02:36 发表
是哦,所以你要注意哦,不要当了斑竹了就忘乎所以
关我什么事:Q

一路悠游 发表于 2006-11-15 15:36

晕,以前当阳光社区灌水斑竹那时我半个月没上线都没事

看来简阳论坛还是正规了滴,挺一个```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6-11-15 17:57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支持。。。

疯猪 发表于 2006-11-15 19:14

原帖由 一路悠游 于 2006-11-15 15:36 发表
晕,以前当阳光社区灌水斑竹那时我半个月没上线都没事

看来简阳论坛还是正规了滴,挺一个```


嘿嘿
晓得区别了三

木鱼 发表于 2006-11-15 19:55

不正规,就要被会员淘汰,只剩下几个斑竹会员,还叫论坛么

流浪的人 发表于 2006-11-15 19:57

好公正哟
    就是要这样
相信他看见了   也会力理解的嘛

泥娃娃 发表于 2006-11-15 20:41

我支持

嫣然一笑 发表于 2006-11-15 21:27

原帖由 木鱼 于 2006-11-15 07:55 PM 发表
不正规,就要被会员淘汰,只剩下几个斑竹会员,还叫论坛么
:victory:

简阳罗老师 发表于 2006-11-16 00:04

相信他是有原因的嘛

rita0008 发表于 2006-11-16 11:56

原帖由 简阳罗老师 于 2006-11-16 00:04 发表
相信他是有原因的嘛

如果有原因那以后也可以再争取当回来嘛,没关系的啦

Vagabond 发表于 2006-11-23 13:14

首先给论坛成员们说声对不起,的确这段时间太忙,都还要忙一段时间。对于论坛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希望大家能够原谅。
不知道我曾经申请给水煮加聘副斑竹的申请各位有没有看到。但是我还是绝对支持川渝的决定

谢谢各位    我会回来夺我的水煮宝座的

木鱼 发表于 2006-11-23 13:20

呵呵,水吧可以不要斑竹,分版总斑可以协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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