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r 发表于 2010-3-5 14:58

海上花园五通费最新进展!!!(大家都来看哈)

昨天,简阳建设局某局长约业主今天下午两点在建设局解决海上花园的五通费。

今天,业主如约而至,该局长直接回避了!!!一说海上花园开发商现不在简阳,二说他本人在政府,不在建设局办公室。

如此言而无信之人还任局长???

请问该局长,就算你不能解决,难道你连面都不敢跟业主见吗??那你还让业主今天在建设局找你干啥子喃?你在耍老百姓嗦???你还真是我们政府的“好”官啊!!!

xxr 发表于 2010-3-5 15:20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这两句现在好象已经无关痛痒的话,适用于所有当官的人!!!

xxr 发表于 2010-3-5 15:23

到现在为止,20多个人看了贴子,没有一个人回个贴,大家怕了吗??

hcm2006 发表于 2010-3-5 16:04

这人呀,,还是有品行之分的,,爽约叫品行有问题~代表政府叫公信不足失信于民!不晓得袁局占那头!

笨笨熊 发表于 2010-3-5 17:14

看来是当得起官,见不起人哟

南华宫 发表于 2010-3-5 17:18

不是局长哈,可能是付局长。

光棍门前是非多 发表于 2010-3-5 17:54

到现在为止,20多个人看了贴子,没有一个人回个贴,大家怕了吗??
xxr 发表于 2010-3-5 15:23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怕了,印象当中楼主以前发过相关帖子,大家反映还比较热烈,结果对话过后楼主也玩消失,很多人问对话结果怎么样,楼主也不出来说。这次还要我们支持楼主啊?

谭宜 发表于 2010-3-5 19:45

确实有点过份了。

梧桐雨 发表于 2010-3-5 20:07

密切关注到

桦桦 发表于 2010-3-5 20:29

这年头真的是啥子事情都有哟。。。看躲到几时!!!!!

休闲老菜 发表于 2010-3-5 21:40

hcm2006 发表于 2010-3-6 00:18

不是怕了,印象当中楼主以前发过相关帖子,大家反映还比较热烈,结果对话过后楼主也玩消失,很多 ...
光棍门前是非多 发表于 2010-3-5 17:54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不是反映不反映的问题,大家的事情大家努力争取,我相信同样是业主,谁也没有义务向谁汇报工作,楼主能把事情原由跟大家讲清楚,就值得尊重.:p1 (6))

冷眼 发表于 2010-3-6 07:40

你们还是要围点…,堵点…。让领导们感觉到你们的实力,才可能解决问题。谈判不是施舍…

xxr 发表于 2010-3-6 08:24

不是怕了,印象当中楼主以前发过相关帖子,大家反映还比较热烈,结果对话过后楼主也玩消失,很多 ...
光棍门前是非多 发表于 2010-3-5 17:54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坛友,我可以负责地告诉你,我从来不会在简阳论坛玩消失!!而且我从来不用马甲。

你可以看我的论坛ID和勋章,我以前就在贴子里说过,我最喜欢的一枚勋章是风雨同舟!!!

我是第一次发有关五通费的贴子。说事发一贴,解决的结果发另一贴。但在说事那一贴里,我都简短跟过贴说结果的。要不就是你没把回贴看完,要不就是你没看到解决结果的那一贴。

你可能是说的上次海上花园延期交房赔偿问题的贴子,我是说了解决结果的。你可以仔细切翻一下有关贴子!!

另外想提醒你:在你没有通读贴子以前,请不要过早下结论。

谢谢你的回贴。支持与否,在你,而不是你们,你的言论不能代表其他坛友。

xxr 发表于 2010-3-6 08:29

楼主,海上花园业主与开发商打官司的事现在进展怎么啦?
休闲老菜 发表于 2010-3-5 21:40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官司的事我不清楚,因为我没有参与。花钱打水漂的事,我没兴趣。

我宁愿直接找开发商本人,都不会走司法这条路,我想大家会理解我这个说法的。

xxr 发表于 2010-3-6 08:31

个人认为.不是反映不反映的问题,大家的事情大家努力争取,我相信同样是业主,谁也没有义务向谁汇报工作,楼主 ...
hcm2006 发表于 2010-3-6 00:18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的理解。

xxr 发表于 2010-3-6 08:32

你们还是要围点…,堵点…。让领导们感觉到你们的实力,才可能解决问题。谈判不是施舍…
冷眼 发表于 2010-3-6 07:40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不围,不堵,合法维权。

xxr 发表于 2010-3-6 08:46

昨天,物价局和建设局两位副局长表态,2007年9月后签购房合同,五通费单独开票的,要退还。

看来,又有点希望了。

因为善变,所以我静观。

xxr 发表于 2010-3-6 08:49

在此,感谢我们海上花园的理智,努力的业主们。

维权路不好走,我们一直在路上。

沱一桥 发表于 2010-3-6 09:02

各位:
本人现在不在简阳,但是我曾经在09年回简阳时就赔偿问题亲自找过段市长,找过开发商,由于我在简阳就呆了两天,所以没有联系其他坛友.在段市长的支持下,我们的问题得到一定的解决.所以对于这次五通费问题,希望大家都能够团结起来,找到相关负责人,当然那种不诚信的父母官,那种头戴乌纱帽,铜臭十足的父母官,你找了后问题也不会得到解决.
大家还是齐心协力,相信能够得到解决的.
对于XXR,我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从许多贴子中我还是对你有一定的了解,感谢你为大家做了这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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