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载难逢 发表于 2010-3-12 17:16

好自豪的想法

今天掉了点东西
郁闷了
突发奇想
目前论坛注册用户已经数万人!基本简阳发生的大事小事,可以在第一时间在论坛呈现出来。
但还没有一个固定的【失物招领】地方,为了方便全市人民,提高论坛的声望,特别开辟一个【民间失物招领处】
1、如果你有任何的东西(大到老母亲,小到老母鸡)丢失,请在论坛发帖,标题一目了然,要显目
2、如果你捡到任何东西(大到房产证,小到学生证),请把东西送去论坛指定的招领处。
3、对于贵重物品(价值100元以上),一旦上缴,3个月内无人认领的,电话通知“lei峰”;在三个月后归还给捡到者!
4,寻找贵重物品者,为了提高寻找到的可能性!可以发布现金悬赏等方式提高人气!

千载难逢 发表于 2010-3-12 17:18

我发现我咋这么聪明喃:p1 (57))

千载难逢 发表于 2010-3-12 17:19

:p1 (84))管理要加分 加精哦
难得发个正儿八经的帖子
鼓励哈:P

虎成 发表于 2010-3-12 17:30

论坛能净化人的心灵呀!

小帅 发表于 2010-3-12 17:40

哦哟``你都聪明完了
不过喃
这个提案还是有他的可行之处哈
可以考虑考虑
但估计都是枉自的
比如像身份证这样没有用的东西还可以上交
要是捡到手机啊或者是万二八钱的啊这些都是枉自的

披着狼皮的羊 发表于 2010-3-12 17:51

提议不错,不过发错地方了,应该到《论坛建设》切

完颜残面 发表于 2010-3-12 17:58

寻人启示也可以哇?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0-3-12 17:59

想法不错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0-3-12 18:00

楼主是不是掉东西了:lol

加了冰的红茶 发表于 2010-3-12 18:12

千千掉啥子了
有感而发哇~

恍然不悟 发表于 2010-3-12 18:20

顶起~~!!!!!

和尚 发表于 2010-3-12 20:02

没说的,顶!

棉花 发表于 2010-3-12 20:38

不会是魂掉了麦,那万能的论坛可也没得法了

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10-3-12 20:50

顶盘~~

儒林寺 发表于 2010-3-12 20:51

提议是好
可行性得考虑

阳光不锈 发表于 2010-3-13 00:34

好主意。。。。。

追梦少年 发表于 2010-3-13 05:40

顶起哈

yy197488 发表于 2010-3-13 12:04

梧桐雨 发表于 2010-3-13 13:47

吔,硬是聪明呢,想法可取!表扬一下!

疯猪 发表于 2010-3-13 15:49

可以在便民服务里面进行操作,请“不是成都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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