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 发表于 2006-11-20 17:28

又一条建议,不知是否有人过问!!!!

我建议在《网上信访》下建个子坛,把我国颁布且能收集到的法律条文放在里面,方便广大网友查阅对照。并且禁止灌水,只作查阅使用。也可以放别国的作为参考。

这样的话用不了多久论坛将会知名度大增。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6-11-20 17:31

可以,支持一哈!!

川渝秦缘 发表于 2006-11-20 17:48

这个建议不错.
方便网友查阅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随风小筑 朋友可否出任版主?

二六 发表于 2006-11-20 17:54

我今早已经发过帖了。



另外我手上有些资料,把版设好了,可以交给我去把资料收集起来

川渝秦缘 发表于 2006-11-20 17:59

名字就叫【法律法规】大全

要求:
一、要注明出处。
二、要尽量注明版布时间。
三、严格发布其他无关的贴子。

二六 发表于 2006-11-20 18:04

出处没有关系,都是国家发布的。时间肯定是有的

川渝秦缘 发表于 2006-11-20 18:11

版块已建立,楼主出任首任版主.
希望您有始有终.
将此版块建设成为真正的【法律法规】大全
有空多看看站务处理版.与其他管理朋友共建简阳论坛网上家园.

天马行空 发表于 2006-11-20 18:13

支持一下.

泥娃娃 发表于 2006-11-20 18:27

哎呀
太及时了,安逸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6-11-20 18:38

动作快。。。

额滴动作还是快。。。。。。。。哈哈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6-11-20 18:39

第一帖哦。。。。

伟哥 发表于 2006-11-20 19:38

支持一下....欢迎哈

流浪的人 发表于 2006-11-20 20:06

学习学习再学习

木鱼 发表于 2006-11-20 20:15

我告诉你们一个网站,比你的齐全的多。

简阳罗老师 发表于 2006-11-20 20:18

支持
强烈支持

3 发表于 2006-11-20 20:51

为了贯彻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
    论坛特设本版

    为了维护法律的庄严性特制定本版规,希望来本版的朋友严格遵守!
   
一.本版为方便广大网友查阅有关的法律条文
   与条理清晰性。
   特规定资料由版主整理,禁止其它会员发贴!
   如有发贴者删无赦!

二.此版属性为只读!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发短信息给版主.

三.希望各位朋友的理解与支持!


         
                                             本版成立初                                                      
                                       抄送各管理员
此版只为他一个人开吗?我们可不可在上面发点法律法规呢(当然是国家的哈)?

[ 本帖最后由 云峰山 于 2006-11-20 20:52 编辑 ]

木鱼 发表于 2006-11-20 21:03

建议放到便民版块去更好,我放一个法律大全的连接给大家,不齐的找我:http://www.jincao.com/t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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