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Sir 发表于 2010-6-4 14:41

最新消息

号外号外~最新消息!
现在啥子枇杷等水果卖得还是火爆~
经常在高速公路边上“摆摊设点”
而更有车主在高速路上停车购买“流动街边店”的水果~
...
交通部门发出新的通知
“凡是在高速公路上停车购买水果的~一律记十二分、罚款两百元的处罚”
各位不论开车的还是坐车的~不要因为一时贪嘴
丢分丢钱丢人了哈~

59Sir 发表于 2010-6-4 14:42

其实~如果实在想买点来吃~
可以在高洞啊~等一些大型的服务点停车购买嘛
虽然靠边了的!
但是路上停起买确实有危险哈!

59Sir 发表于 2010-6-4 14:43

话又说回来~
其实就算你买了!
也不一定有高速交.警逮得到你撒
高速交.警还是很少出门巡逻的
我在资中那边~还能看到两个十来岁的小娃儿在高速公路上骑自行车
而且还是逆行...

59Sir 发表于 2010-6-4 14:44

为了你我他的安全
请忍住贪嘴...

三岔坝贫农 发表于 2010-6-4 14:46

凶了,12分

披着狼皮的羊 发表于 2010-6-4 14:50

应该的

袁家龙少 发表于 2010-6-4 14:50

直接洗碗,喊二盘了

恍然不悟 发表于 2010-6-4 15:12

呵呵~~整的凶哦~~!!

简单94帅 发表于 2010-6-4 15:21

应该严惩。

梧桐雨 发表于 2010-6-4 16:37

严惩是对了的!

其实,那些流动枇杷不比我们简阳便宜。

勇哥哥 发表于 2010-6-4 16:54

12分跟醉驾差不多的惩罚

加了冰的红茶 发表于 2010-6-4 17:24

安全第一嘛~~

回简阳来买~

13547295 发表于 2010-6-4 17:54

终生禁驾最好

高速路上干这些事最万恶

lanli1975 发表于 2010-6-4 18:32

丢分丢钱丢人了哈~

无言 发表于 2010-6-4 21:01

是高交一队,好像不是全程哟

风暴太子 发表于 2010-6-5 21:22

不要贪嘴哦:shutup:

超越星空 发表于 2010-6-5 22:16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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