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驴 发表于 2010-6-9 23:48

男子赴婚宴饮酒过量死亡 同桌8客人被判赔偿

2010年06月09日12:26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罗山6月9日电(记者 赵秋实 通讯员 杨帆 张威)6月8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宴席上过量饮酒致亡而引起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因同桌8名客人未尽到劝告义务和事后注意和告知义务而被法院一审依法判决承担8%的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冬月10日,是新郎刘某大喜之日,刘某的亲朋都到其家中恭贺,原告杨成之子杨俞也参加了筹办典礼,罗于等8名被告与原告之子被安排在同一张桌上吃饭、喝酒,吃完饭后,8名被告各自离去,原告杨成之子因醉酒走路不稳,被刘某搀送回家,次日,杨俞死亡。刘某将杨俞送回家后,未告知杨俞家人其醉酒行为,杨俞家中也无人,其本身有一定过错,经双方协商,刘某赔偿原告6万元。杨俞系农业户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死者杨俞作为成年人,明知过量饮酒会伤害身体却不加以控制,应对自己的过量饮酒行为后果负主要责任。但作为同桌吃饭的8名被告不论其是否饮酒、劝酒均不能证明自己在饮酒过程中尽到合理的劝诫,事后尽到注意和告知义务,违背善良风俗,对损害有一定的过错。故法院依法判决罗于等8名被告共同承担8%的责任为宜,即23000余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铁驴 发表于 2010-6-9 23:49

同桌吃饭的8名被告不论其是否饮酒、劝酒均不能证明自己在饮酒过程中尽到合理的劝诫,事后尽到注意和告知义务,违背善良风俗,对损害有一定的过错。


这才是祸从天落,在一起喝酒好起兴了,有的事就不好说了!

超越星空 发表于 2010-6-10 00:02

二天FB不能上酒了……

飘然临风 发表于 2010-6-10 01:17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以后聚会喝酒离几个酒仙远点 不然祸事上身都不晓得

冷静的人 发表于 2010-6-10 08:03

人都喝死了,赔点钱安抚一下也没什么。

披着狼皮的羊 发表于 2010-6-10 09:40

所以说喝酒不要劝喃

披着狼皮的羊 发表于 2010-6-10 09:42

原来我们这附近就有三个人喝酒

结果一个人遭喝爬下了再也没起来

两个人也遭赔了的

天一神水 发表于 2010-6-10 09:52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以后聚会喝酒离几个酒仙远点 不然祸事上身都不晓得:lol

袁家龙少 发表于 2010-6-10 10:17

那几个人才霉哦,别个要喝,关人家啥子事嘛!

落泥香如故 发表于 2010-6-10 11:02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以后聚会喝酒离几个酒仙远点 不然祸事上身都不晓得

郑老大 发表于 2010-6-10 11:26

喝酒不要劝哈,酒量有大小得嘛。

碟不可无双 发表于 2010-6-13 02:46

喝酒不要劝哈,酒量有大小得嘛。

疯猪 发表于 2010-6-13 13:25

:p1 (58))不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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