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怀谦 发表于 2010-6-15 10:16

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达233部 行政法规约680部






  新华网(记者崔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11日介绍说,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有233部,国务院行政法规约680部,地方性法规近9000部。
  信春鹰是在此间举行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中央国家机关专场报告会上作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的报告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她指出,在这些看似抽象、简单的数字背后凝结着几代人的努力,在我国制度建设方面有着重大历史意义。
  目前,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二六 发表于 2010-6-15 12:14

该有的没得,不该有的到是挺多的.

超越星空 发表于 2010-6-15 17:27

整来与发达国家比较一下呢?

南华宫 发表于 2010-6-15 21:42

有法当然好,重点还是要解决有法不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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