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狂舞 发表于 2010-7-9 09:59

辽沈晚报:“凤姐”差不多该收了

http://img1.gtimg.com/cd/pics/hv1/251/223/565/36796241.jpg电视节目用凤姐做噱头引来网友狂骂(资料片)

金色狂舞 发表于 2010-7-9 10:01

某网站一个关于凤姐现象的娱乐专题讨论中,有不少网友都用一句话评价:“凤姐囧人都到这种地步,怎么还没有人出来封.杀她? ”,现在,网友终于愿望成真了——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朱虹做客华中师范大学,为师生开展题为“媒介的责任”专题讲座,讲座中,朱虹表示,低俗电视节目应坚决叫停。
朱虹说,电视节目性质有明确的区分:一种是正确引领先进文化的,如《感动中国》;一种是通俗化节目,如小沈阳的表演。而像“凤姐”这种低俗文化,应该坚决叫停。朱虹坦陈当前电视节目的确存在一些问题,表现之一便是克隆现象严重。他以《超级女声》和刘谦的魔术为例指出,一旦某个节目火了,其他电视台就开始竞相进行复制,使观众产生审美疲劳。
  在谈起当前比较热门的婚恋节目时,朱虹表示,婚恋节目体现的是一种社会需求,这些节目出现的早期还是有其积极意义的,但后期便渐行渐偏。这是需要警惕并加以防范的。电视台不能为了片面追求收视率,宣传金钱至上的思想或炒作个人隐私。 据新华网
  小编观点:在编辑版面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要不要用凤姐的照片,我实在很怕遭网友骂“**大家的眼睛”。而我自己本身对于凤姐,更多的是怜悯,虽然她可能并不觉得自己需要怜悯。凤姐自恋,凤姐有不同于常人的价值观,但实际上,这是个体行为。而如今面对要被“封.杀”的局面,在某网站该新闻后面的网友评论中,大家一致地叫好。并对凤姐本人的“硬件设施”和各种惊人言论再次狂喷。为什么一种没有触犯法律,也没有实质性违背道德的个体行为会被全民讨伐,说白了凤姐就是“吹吹牛”,要负责的是推波助澜、煽风点火的电视台,关于这个,广电总局看得很清楚,并直接指出了电视台的弊病。恶性竞争和利益追逐让电视台无视自己背负的社会责任。要沦落到等待广电总局的封.杀,可悲亦可气!

勇哥哥 发表于 2010-7-9 10:06

本身就是个可怜虫,悲剧
坚强的外表下面,不知道晚上捂在被窝哭多少次

三岔坝贫农 发表于 2010-7-9 12:51

出名了,可以挣钱了

飘零的心 发表于 2010-7-10 14:36

:p1 (82))

小髒 发表于 2010-7-10 15:27

比基尼: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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