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实现跨省转移接续
日期:2010年7月20日近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跨地区和跨险种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3个月内,原则上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此政策出台后,简阳市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帮助老百姓解决异地医疗保障问题。目前已受理了6例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其中,转出1例,转入5例。 P儿黑我从外地转社保回来 单位部分只转移12% 那88%的大头就遭吃了不要脸的很哈 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一串数据的转移有那么麻烦么,还拖到2010了,只能说地方是各自为政 我的还没有转,也想转回去。 以后要回去再转,现在不转,说不定以后全部能转回也不定. 9494~~~~~~~~观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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