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0-8-18 15:00

简阳千驹房地产公司诈骗血汗钱千万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459067.shtml



    以前常听说房屋买卖纠纷,都觉得与自己无关,没想到现在我也会遇到这样的事,而且是面向全社会的公开诈骗,涉及的上当者好几百人,下面就将一个典型事例公示,去年经朋友介绍说简阳工商局有团购房,有的员工要转让出来,当时想到团购的保险一点吧,在09年12月7号给了别人两万五后我得到了一个名额,其中包括一万的团购保证金,一万五的卖家转让费,09年12月13在接到工商局电话通知后到工商局再次交了4万的团购房款,然后千驹房产组织大家排队抽房号,我选购了110个平米的房子,1840每平米,和当时的期房市场价在一个档次价位,2010年2月5日接到房产公司电话通知房子已经动工了,要求按照协议上的约定在动工后交第二次房款5万,2月6日到千驹房产公司交了5万现金,而且要求大家都是交现金,他们几个工作人员拿个点钞机在那数得欢,我们买的价为均价1800每平米,是当时的期房市价,大家都知道现在做房产的都挣大钱,但我觉得人家有资金有头脑也应该别人挣钱噻,买了房心里也高兴,只想到房子修好后按协议约定交完全款就行了,也是有房族了,但没想到在2010年7月23日接到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去拿什么关于什么的通知,电话中大概的问了一下,说是地没批下来,问我还要不要房子,不要的话交的钱就算银行利息,要的话在签协议,其他不作任何解释,今天一早耐着大热的天我跑到简阳去了,结果到了他们公司拿个什么用信封得严严实实的通知还要我签字按手印,手印是能随便按的哟我。没拿那个什么东东,但有的先来的听了他们的话签了字按了手印也拿了房地产公司发的通知,我借来看了一下感觉很荒唐,里面说的内容不仅摆明了房地产公司的霸王条款,同时也直接的把千驹房地产公司的不要脸和无视合同法的行为全部暴露出来,现在将他们发给大家的通知一字不变的打出来,广大千驹客户一起声讨,而且简阳的一些官.员也一直在利益面前低头和开发商一起操纵,不顾广大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对些事不但不管不问,而且还在明知此公司有问题的情况下还煽动广大群众将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公司,难道真没有公道了,我们只有到省政府到北京SHANG访,因此次诈骗金额巨大,初步算下来已上四千万。骗我们交第二次钱的时候说是动工了,结果现在却说地批不下来。

      下面是他们发的通知原件
  关于简阳市工商局团购“千驹·文教卫生花园”项目相关问题的通知
  致:简阳市工商局商品房职工团购客户
  为了该项目的正常推进,我公司一再向简阳市政府提出申请,政府也曾数次协调该地块的拆迁交地工作未果,因该地块牵涉糖厂的拆迁安置工作,涉及到民生、稳定、和谐等社会矛盾,政府的拆迁工作推动难度极大,至今未完全落实该地块的交地工作,导致建设项目民迟迟不能推进,为了避免双方的损失扩大,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我公司对贵局团购者提出以下两种处理意见
  一.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规定,解除我公司与简阳市工商局团购户订立的团购协议,通知到达你方即解除合同,即团购协议对双方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对已交购房款的客户,我公司将全额退还已交款项,并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占用费(月息2分)。公司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二.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团购客户的利益,团购客户自愿与我公司重新签订协议,我公司承诺:除履行期限外,原团购协议继续有效,团购户可以在原有团购协议约定的价格条件下在我公司购买已抽签确认的房屋(政府强制要求的节能减排、新型材料、人防费、基金等实施费用未包括其中。如有产生,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将核实后算入房价)。但应对发行期限另行约定,即交房期限为:自动工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交付房屋(动工时间由我公司正式发函通知)。另,我公司第二阶段收取的5万元,从2010年2月20日起至我公司正式动工为止,按照月息3厘的利息给予购房户资金占用费用。该费用直接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购房款中扣除。我公司承诺,在政府交地并完善手续,拿到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后一个月内正式动工。逾期动工由公司给予购房户资金占用费用月息2分。
  团购户须在2010年8月30日之前带房卡、第二次交款收据、购房人身份证等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此外,我公司特告知各团购客户,在我公司未与各团购客户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前,我公司不允许各团购客户私自进行该团购房的任何买卖行为。若由各团购户私自进行该项目团购房的任何买卖行为所产生的相关经济及法律纠纷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请各团购户理解并配合。
  特此通知
                                          四川千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简阳市工商局团购“千驹.文教卫生花园”处理相关事宜输流程
  1.2010年8月1日(星期天)-——2010年8月19日(星期四)办理自愿与我公司签订关于团购房屋合同的认购补充协议手续。
  2.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办理客户退房、退款以及退款确认书的签订。
  注:2010年8月30日后未前来办理手续的客户将视为放弃此次团购的购买权
                                             千驹地产销售部
                                       二0一0年七月十五日
  
  
  一字不漏哈,标点都按原文点的,什么都是他们说了算,明显示就是在抢我们的钱,他拿钱可以挣钱我也有钱也一样可以挣钱哈,他们不但要拿我们的钱挣他们的钱还要我们自愿服服帖帖,现在我是只想解决现在的问题,按他们通知上说的我是不敢在去和他们签了,上面说了他们说好久拿到地就是好久,他们说好久动的工就是好久,这样他们永远都不会延期的哈,拿到我们的钱可以三年五年都没有拿到地三年五年都动不到工哈,到时候要真产生了其他的那些他们自订的费用各位还得自己认到涨价哈,人性的黑暗和险恶就从他们看起

  诈骗一、明明没地却告诉大家已开工了,收第二次五万
  诈骗二、不认我们这些转让名额但第二次交钱是交给他们房地产公司的,名字也是开的我们的名字的,这说明他们一开始就知道我们是转让的而且他们也是认同了我们身份的
  诈骗三、通知中合理的条款几乎没有,各位请看
  大家看这就是千驹房地产公司的通知,就算不是他们的团购客户也能明显的看得出来他们在耍无赖,希望政府能为我们几百上当受骗群众做主,广大准备购房者不在上当不要在步入我们的后程
  

飘泊的风 发表于 2010-8-21 12:35

千驹房地产公司,就是个不讲信誉的公司。河东.................

恍然不悟 发表于 2010-8-18 15:02

路过~~!!学习~~~

谭宜 发表于 2010-8-18 15:13

关注中。。

南华宫 发表于 2010-8-18 15:43

为什么非要赶走破产企业的职工呢???

难道他们唯一的住房政府就可以随意处置了吗???

冠军老虎 发表于 2010-8-18 16:10

路过

美子 发表于 2010-8-18 16:21

转让合同是杂个写的喃?还有你交团购费4万的时候,手续合同那些是杂个交接的哦,
估计你这个有点复杂,

路漫漫 发表于 2010-8-18 16:24

路过~~~

路漫漫 发表于 2010-8-18 16:24

其实很同情楼主的遭遇:(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10-8-18 19:30

:p1 (11))政府强制要求的节能减排、新型材料

老周 发表于 2010-8-18 22:42

刚 有人讲“涛 哥”要走咯王哥来咯看样子!!黄的可能大咯

笑对人生 发表于 2010-8-19 12:06

这个事看起来有点复杂

披着狼皮的羊 发表于 2010-8-19 12:11

唉,希望事情能圆.满解决

梧桐雨 发表于 2010-8-19 13:21

哎,自己花钱买个房子都这么烦心。

简单小羽 发表于 2010-8-19 15:17

妄直的,吃亏的始终是老百姓:p1 (60))

白开开 发表于 2010-8-19 15:33

很敏感的东西,不妄作评论!赚钱的好自为之.....

andymaoj 发表于 2010-8-19 15:44

地都没买,就开始卖房
简阳房管局TMD是吃尿的呀?
工商局是国家行政单位,国家的政策都不懂唆?
国家行政单位都不懂法,不守法,其它的私营企业和老百姓又 如何向你们学习呢?

张峰 发表于 2010-8-19 20:43

愚友在此发表一下个人关点哈:请问当时简阳没有现房了吗?为什么要去转让呢?转让有啥好处嘛!行政单位的团购房本来就是一个陷井还要往里跳,当初公安局的转让费一万我都没有要。大家只要不贪小便宜是不会上当的,天上不会掉钱下来的。

简单94帅 发表于 2010-8-19 21:52

千驹房地产公司,真的是个不讲信誉的公司,我在逸水鼎城,也是相当的受伤害,一言难尽。

超越星空 发表于 2010-8-19 22:06

有这么复杂吗?我们的也没有动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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