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到学校开免税证明 教育储蓄到期支取有点难
2005年12月23日04:15 时代商报时代商报讯(记者 侯凯航 实习记者 单松)由于银行要求储户支取时必须开具税务部门的统一证明,而学校却称没有这样的证明。12月1日以后的教育储蓄到期支取,给广大储户带来了新麻烦。近日,有多位读者来电反映这一问题。
据记者了解,《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12月1日开始执行。《办法》规定,储户在2005年12月1日后支取教育储蓄的,必须持存折、户口簿或身份证
到所在学校开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省级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银行将按有关规定扣缴利息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证明”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现已经派发到各区税务机关了。三部委下发的文件规定,要由学校先到所属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再向家长开具,而这个文件沈阳市的国税部门、金融部门、教育部门也已经会签了。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沈阳市国税局已经在11月30日前将任务布置下去了,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主动与辖区内没有来领取“证明”的学校进行了联系,目前领取“证明”的工作进行得很顺利。但可能由于存在沟通上的问题,个别至今还未领取到“证明”的学校,可持该学校的介绍信,到所属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 知道这方面情况的朋友请回个帖哈 抱歉!偶不知道
另,如果孩子已经毕业,不在学校,怎么办理?得问问国税的哈 这是个老新闻了~~
应该说当时办理时是专了个空子,后来国家发文规范了~~ 4楼的:你的话太绝对了吧?应该说有部分,不是全部 原帖由 夏之歌 于 2006-12-1 20:05 发表
4楼的:你的话太绝对了吧?应该说有部分,不是全部
呵呵,是绝对了哈~~~不过当时的确有的银行为了拦储,是专了空子的~~~ 如果孩子已经毕业,不在学校,怎么办理?
上次咨询时某银行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就按一般的活期储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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