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遗产问题[已回复]
徐律师你好!又来麻烦你了!我朋友是一70岁老人,结婚7年(二婚),欲离婚。婚姻存在期间,老头继承其父遗产50万元。请教:如果离婚,这50万遗产,该老头自己带走,还是该与其妻子平分?
谢谢! 多半要被分 如果遗产当时没被指定夫妻中某一人继承的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先生,这种解释对吗? 楼上朋友理解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所以,楼主所说情况,如该遗产未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为楼主朋友个人所有,就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依法予以分割,并遵照以下原则: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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