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违规了吗?房管局市场股的职能是什么?(二)
看江西黄宜强拆事件有感由于近段时间看江西黄宜强拆事件有感,回忆起今年在购房时被地处简阳市印刷巷房屋中介谢涛误导后在简阳市房管局市场股处理时经过:实际看房和实际拿房不一问题第一次在房管局市场股进行协商(通过其他房屋中介了解到虽同样的户型,但由于位置不一,每平.方相差在100--200元左右)。谢涛态度是退还中介费一半800元钱,无其他补偿,同时要受害者给她道歉(为什么给她道歉不明白);第二次协商是她退还购房全款,但要求受害方办理过户手续(还房过户费要1.8万元)由受害方承担,无利息补偿。在房管局市场股两次调解中,谢涛均与通知的时间是迟到20分左右,并在问题还没有说清楚时就拂袖而去,态度极其嚣张。本想通过调解的善良愿望,房管局市场股能规范一下中介的行为规则,维护房屋买卖的秩序,并还消费者一公道,但没有料到在房管局市场股解决居然出现这样的结局。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曾找到原房主赖姐了解到情况:2009年12月20日左右想卖房的她由于心地善良,被家境平困的一老头找到协谈以2000/平.方卖出,但没有料到该房又被老头挂在简阳友好房介,其间有房介见有利可图与一另房介李**以预付部分资金与赖姐协定了购房协议(简称“房窜窜”)。2010年1月5日房介李**通过谢涛以2340元/平.方转手卖与我。赖姐告诉我,她还另付了4000元五通费给中介和只领取了6个月的安置费。而我的购房款中也支付了开发商8500元五通费和支付了10个月的安置费给中介。大家可以算算,半月时间,中介所得的暴利。这是不是国家正在打压的哄抬房价呢?
本以为风险与利益并存,你能骗钱是你的本事。但无论如何也不该为了谋取暴利以好充次。房屋中介作为职业经纪人,本应抱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事实求是的介绍房源并积极协助处理后续发生的问题,原以为中介为失误所致,但从现在的态度看,难道是故意行为?本想房管局市场股能妥善处理,但通过两次协商,我却感到是那么的失望、那么的孤独无助,就这样算了吗?这几天看到江西黄宜的强拆**事件,我真是很灰心,难道为了解决问题非要付出生命为代价吗?值吗?这是弱势群体人性的悲哀还是制度执行者的悲哀? 咨询律师,走法律程序! 把你的情况直接向房管局局长汇报撒,也可以书面材料亲自上交信访办寻求解决撒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