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一桥 发表于 2010-10-28 15:04

房产啊房产

成都一网友问:
    我是已婚成都女孩。在成都已有一套一居室,最近看中了一套大房。想换房子,把现在这套小房赠送给父母,但去咨询了下,过户费实在高。请问怎么减免相关费用?
房管局答:
    与老公离婚,房给老公,房产证去掉自己名字。爸妈离婚,换老公和老妈结婚,房产证加妈名。老公再与老妈离,房给老妈,去掉老公名字,然后两代人各自复婚,房子再加老爸名,省过户费且获取首套房优惠政策。

毅尤未尽 发表于 2010-10-28 15:24

NB呀 这个就是吃政策的空子

丿一乙 发表于 2010-10-28 15:30

就是不晓得今后大家见面后怎么称呼呢?

yy197488 发表于 2010-10-28 16:28

川川 发表于 2010-10-28 16:29

为了省点钱 把关系搞的那么复杂、值得吗?

soma9 发表于 2010-10-28 16:36

:p1 (62))
高!实在是高!!

浪迹简阳 发表于 2010-10-28 18:25

有点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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