髯翁 发表于 2010-11-10 16:11

注意时效期

多年前在西,,,,,藏文学发表了一个中篇小说,标题好像是《鳄鱼与入侵者》,是抗日题材。收不到稿费。给编辑部去过多次电话,接电话的人说(大意):“不给!随便你去哪里告!你去中央告都是那么多……”抽空去四川省版权局维权,按要求准备了相关材料。结果得到一句话:“我们只能把这些东西按程序转到西,,,,藏,,,,,自治区版权局。他们怎样办理,我们不晓得。你回去等吧!”
我回去了。倒没有专门等。也忙,没管。当然无人送钱上门。
后来有一段时间很空闲,决定扭住对方打官司。咨询后,才知道,已经过了时效期,无论有理无理,都没有对手可扭了。

川渝秦缘 发表于 2010-11-10 16:33

很喜欢看髯翁版主的贴子.

丿一乙 发表于 2010-11-10 17:05

啷个的哟

髯翁 发表于 2010-11-10 21:17

握个手吧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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