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狼皮的羊
发表于 2010-12-15 20:48
这个肯定要支持!!!
阳光不锈
发表于 2010-12-15 21:00
建议今后论坛组织的吃喝都到论坛的合作伙伴那里就餐
风之语
发表于 2010-12-15 21:27
支持,酒要少喝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0-12-15 21:34
这个肯定要支持!!!
梧桐雨
发表于 2010-12-16 08:18
24米的阳光, 郑老大, 千载难逢,快来看帖子了
泡泡
发表于 2010-12-16 11:49
哈哈哈。。。。这个论坛的管理都好吃哦。。。。
不过好吃我也支持
顶
继续顶
依然顶
天一神水
发表于 2010-12-16 12:02
虽然我很少喝酒但还是友情支持下嘛
半儿
发表于 2010-12-18 12:44
回复 27# 天一神水
你太虚伪了
黑娃
发表于 2010-12-21 01:42
记倒通知我哈 上次没有来成这次一定要来耍一哈 认识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