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宫 发表于 2010-12-28 20:07

希望政府管理部门都能这样

今天路过一楼盘售楼部,无意中看到房管局的通知,提醒市民此楼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不具备预售条件、资格-----

这样的提醒非常好,值得表扬一下!!!

如果说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仍要坚持预售下去呢,房管局能行使你的职权吗???

川渝秦缘 发表于 2010-12-28 20:10

赞一个,谢谢楼主发布消息提醒。

休闲老菜 发表于 2010-12-28 20:14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0-12-28 20:19

的确,这个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

阳峰 发表于 2010-12-28 20:22

如果说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仍要坚持预售下去呢,房管局能行使你的职权吗???

黑娃 发表于 2010-12-28 21:34

支持!!!!!!!!

梧桐雨 发表于 2010-12-28 21:55

职能所在,要坚持才行!

大象无形 发表于 2010-12-28 22:05

具体是哪个楼盘南华哥你要说一下撒

土土 发表于 2010-12-28 22:16

说一盘是那个楼盘麻?

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10-12-28 22:42

市委大院{:2_123:}

边走边唱 发表于 2010-12-28 23:49

如果说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仍要坚持预售下去呢,房管局能行使你的职权吗???
阳峰 发表于 2010-12-28 20:22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问得好!大家眼睛都看着,静观事态发展。不过房管局已开了个好头,相信他们会坚持下去吧。

1984 发表于 2010-12-29 02:22

房管局这是在推卸责任!!!!!TMD的太阴了。正确的做法是查封售楼大厅。直接推土机推楼。

帖一个告示,什么意思嘛??? 给你们这些老百姓说清楚哈,买房子吃了亏不管我的事。我帖了一张纸勒。

如果有人眼睛不好!!!看不到告示怎么办????像我就是2000度近视。

销声匿迹 发表于 2010-12-29 06:02

房管局这是在推卸责任!!!!!TMD的太阴了。正确的做法是查封售楼大厅。直接推土机推楼。

帖一个告示, ...
1984 发表于 2010-12-29 02:22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而且为啥子他的预售批不下来,别个都批下来了?恐怕是钱没给到位哦。。。

yy197488 发表于 2010-12-29 08:08

风之语 发表于 2010-12-29 13:50

顶一个

南华宫 发表于 2010-12-29 13:58

支持。。。而且为啥子他的预售批不下来,别个都批下来了?恐怕是钱没给到位哦。。。
销声匿迹 发表于 2010-12-29 06:02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预售没批下来,应该是还没有达到管理部门设定的预售条件嘛。

南华宫 发表于 2010-12-29 14:06

许多朋友都希望点明楼盘,看是否真有这事。

负责任的讲,确有此事。

楼盘吗就免了,只想提醒下需要购房的朋友们多个心眼,免得遇到麻烦事。

销声匿迹 发表于 2010-12-29 14:33

回复 16# 南华宫


    :p1 (73))

南华宫 发表于 2011-1-1 19:02

继续:《希望政府部门都能这样》的话题

南华宫 发表于 2011-1-1 19:05

不知道:保障性安居房、拆迁安置还房、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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