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制造千万假钞案开审 主犯一审获死刑
德阳制造千万假钞案开审 主犯一审获死刑2010年12月30日07:34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廖兴友)28日下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德阳市建市以来最大的一起制造假钞案,涉案假钞高达1095.90万元。
在一审判决中,主犯被告人吴小辉犯伪造货币罪和购买假币罪,数罪并罚被判决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舒銮辉等其他5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那么多钱无福消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唉,现在有些人,真的不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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