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玉似冰 发表于 2011-1-1 23:27

四川男子12年7次欲游到台湾 犯偷越边境罪获刑7月

四川男子李某富不会游泳,竟然穿着一件救生衣想漂到金门,商报曾经报道的这起案件有了最新进展。近日,李某富因为犯偷越边境罪,被思明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被处罚金1000元。而法院也查明,12年来,李某富竟然先后7次欲游泳私渡到台湾。
2010年7月13日凌晨,李某富穿着救生衣在环岛路椰风寨一带海域下海,想游泳私渡至台湾金门。不过,他在海上漂了7个小时后,还是留在离岸边2000米的厦门海域。他被海事部门救起时,已是体力严重透支。(详见商报7月14日报道)
法院经审理还查明,李某富想通过游泳私渡台湾绝不只这一回,12年来,他总共7次欲游泳私渡到台湾,而且每次选择的下海地点都不一样,其中有一次成功私渡到了金门。
据介绍,李某富其他6次欲游泳私渡到台湾的时间分别是1998年4月、1999年8月、2000年10月、2002年5月、2003年6月、2009年6月,下海地点分别是胡里山炮台、五通、大嶝岛、何厝、黄厝、会展中心附近。
李某富的6次私渡中,4次被大陆边防抓获,1次被台湾“海巡部门”抓获并遣返,还有2003年6月份的一次有成功通过游泳私渡到台湾,但最终还是被台湾方面抓获,并被遣回。
在这期间,李某富先后3次被行政拘留,1次被处劳动教养,但是一直不思悔改。
思明区法院认为,李某富偷越边境多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边境罪。
另据介绍,在2004年时,李某富也曾因犯间谍罪被判刑。

徐怀谦 发表于 2011-1-2 14:27

挑战极限

风之语 发表于 2011-1-2 16:30

高手

飘然临风 发表于 2011-1-2 17:01

太执着了 佩服

髯翁 发表于 2011-1-3 14:19

假新闻吧!应该是台湾地区人不断往大陆偷渡,弃暗投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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