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肩 发表于 2011-1-11 18:43

同情LZ的朋友、我身边很多这样遭遇的人、正常的板嘛!

oo6huang 发表于 2011-1-11 18:58

和谐社会~~~~~~~~~~~~~~~~~~~~~~~~~~~~~~~~~~

简简单单 发表于 2011-1-11 20:12

這個社會就是這麼現實哈!!!

休闲老菜 发表于 2011-1-11 20:35

风之语 发表于 2011-1-11 22:30

不好说啊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1-1-11 23:07

回复 24# 休闲老菜


    就是啊、如果不符合要求那么初审就不该通过撒、不应该让人家缴费考试还体检撒、还面试、

奥莉维亚 发表于 2011-1-11 23:08

看了公布了、某(河蟹)的侄儿终于成功加入了天朝这个大家庭!

lanli1975 发表于 2011-1-13 18:58

不好说。

销声匿迹 发表于 2011-1-13 19:22

这就是命。。。

简单小羽 发表于 2011-1-13 19:39

现在是凭关系,你再有能力没有关系也枉然啊

黑娃 发表于 2011-1-13 20:00

见怪不怪

黑娃 发表于 2011-1-13 20:04

少见多怪

蟑螂 发表于 2011-1-14 14:58

被刷肯定有条条款款的,,用人单位根据哪条刷的人,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依照哪条的原因来反驳,或者打官司,

我想再黑,也不至于连原因都没的就刷人了吧,而且再有关系,台面上的还是要过得去撒,不然哪个当官的敢那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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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为某朋友的不平事件发发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