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事随风 发表于 2011-2-26 11:36

[转贴]新疆小偷窃行败露捅当事人 民警鸣枪无效击倒嫌犯

2011年2月25日19时47分,福州市公安局宁化派出所车巡民警刘波、陈玮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19时45分在工业路宝龙城市广场,有人报案称其手机被偷并与小偷引起争执。民警即迅速驾车赶至现场,看见2名男子,其中一人持西瓜刀。被害人为一男一女,其中男的浑身是血,称被该2男子抢走钱包并遭其持刀砍伤。民警即将2名被害人带到车上,拟送往医院救治,同时打电话请求增援。



此时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拦住警车,并敲打警车引擎盖,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持刀强行打开车门,威胁受害人下车,并欲持刀捅人。此时,该犯罪嫌疑人看到有群众拍照,即持刀追砍拍照群众。民警看到犯罪嫌疑人持刀砍人,情况紧急,当即给予口头警告命其放下砍刀,并鸣枪示警。持刀犯罪嫌疑人听到示警枪声后,反而向民警刘波砍来。民警刘波遂果断朝犯罪嫌疑人大腿开枪射击,及时控制住局面。随后赶到的派出所增援警力立即将2名犯罪嫌疑人控制住,并将被害者和受伤嫌疑人分别送往医院救治。



经查,被害人一为王某超(男,20岁,福建省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被捅三刀,伤及肺部,现正在抢救中,另一被害人为曾某(女,20岁,福建某艺校学生)。犯罪嫌疑人一人为新疆莎东县人(男,20岁),另一人为新疆喀什泽普县人(男,16岁)。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oo6huang 发表于 2011-2-26 12:27

直接击毙多方便的~~~~~~~~~~要是我直接开车撞死~~~~~~~~~~~~新疆的垃圾~~~~~~~

13547295 发表于 2011-2-26 13:15

应该直接爆头

soma9 发表于 2011-2-26 13:57

威胁执法人员生命了就该直接击毙三~~~

阿静 发表于 2011-2-26 14:33

晕,不要脸不要命的,枪毙轻了,直接凌迟

大象无形 发表于 2011-2-26 14:41

现在国家的名族政策应该要改改了,这些少数民族简直是惯实了,无法无天的,那些有权有势的倒是不是怕哦,但苦的确是我们这些老百姓哦。

小帅 发表于 2011-2-26 16:01

枪毙轻了,直接凌迟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1-2-26 22:40

不要脸不要命的

黑娃 发表于 2011-2-26 23:55

{:soso_e171:}

疯猪 发表于 2011-2-27 00:06

讨口子娃儿,弄!

疯猪 发表于 2011-2-27 00:06

装神要打腾~!

蟑螂 发表于 2011-2-27 00:38

简阳也有很多新疆贼娃子

疯猪 发表于 2011-2-27 00:40

简阳也有很多新疆贼娃子
蟑螂 发表于 2011-2-27 00:38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soso_e129:}   你懂的

蒙古包 发表于 2011-2-27 01:50

为什么开始不逮捕而只是把伤者带上车?如果那两个行凶的不再威胁伤者或巡警是不是就算了?难怪那些新疆讨口子那么猖狂哦!

孤舟 发表于 2011-2-27 10:40

为什么开始不逮捕而只是把伤者带上车?如果那两个行凶的不再威胁伤者或巡警是不是就算了?难怪那些新疆讨口子那么猖狂哦!

xxr 发表于 2011-2-27 16:31

为啥子要四处远扬臭名呢

已经不知廉耻了。

在哪儿呢 发表于 2011-2-27 18:34

说的是对少数民族政策优惠    其实也就是对闹..事的人多的少数民族政策优惠……

在哪儿呢 发表于 2011-2-27 18:34

说的是对少数民族政策优惠    其实也就是对闹..事的人多的少数民族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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