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出租车后到外地躲避17年
楚天金报讯 17年前,陈某伙同他人抢出租车后潜逃;17年后,公安机关在一辆大巴上,将陈某抓获。昨日,武汉市中院审理了此案。经查,1993年11月,陈某受李勇(化名)邀约,一同抢劫出租车然后转卖。陈某转头又叫上了阿楚、刘冰(均系化名)。11月5日,天刚黑,陈某与李勇、阿楚、刘冰等人,携带弯刀、毛巾、塑料绳等工具,窜至硚口区水厂附近,拦下朱某驾驶的红色桑塔纳出租车后上车。
当车行至东西湖区吴家山某菜地时,李勇称要下车方便。朱某停车后,陈某等人立即用绳子将其捆绑、以毛巾堵口,抢走朱某随身携带的传呼机一部、现金120多元,并开走当时价值19万余元的桑塔纳出租车。案发后,陈某逃亡到外地,躲避警方追捕。
2010年6月22日,北京市古北口检查站在对途经该站的大巴进行检查时,认出了陈某,将其抓获。
昨日庭上,陈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坦言,抢车之后,因害怕被抓逃至外地,“我非常后悔,这十几年来,我有家也不能回,也不能给老人送终,每天担心害怕”。
法庭未当庭宣判。 后悔药是没得滴 是我才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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