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11-4-18 11:02

街边摊贩为了生活还是理解,但是随意贩卖占道经营确实不对,到市场去是最好的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1-4-18 09:42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句话不敢苟同,现在是农贸市场是你想进去就随便进去摆的吗?各种管理费及苛捐杂税下来就够你受的,况且现在的职能部门是只管收钱不办事的,楼主反映的事情正好说明了现在的城管部门就是一个专门欺凌弱势群体的闲杂部门,对于城市的发展百害而无一利,远的我们不说,先把大十字及利民桥的几处新疆人违章烧烤摊解决好了就算本事
正所谓现在是
物价部门管不了物价
房管部门管不了房价
国土部门管不了土地出让价
公安部门管不住黄赌毒治安
教育部门管不好教育
发改委管什么涨什么
相对好点的就只有卫生部门了,现在还有个医保

披着狼皮的羊 发表于 2011-4-18 11:14

要和谐啊

疯猪 发表于 2011-4-18 11:24

一视同仁,市民没有话说,利民桥、建行门口的XJ杂皮,不知道何时能够幺起走!

执法人员,硬不起来就不要欺负弱者,虽然你们的工作也很恼火,但是当我看到你们披头散发、制服混搭、酒后丑态、披衣解扣、上身制服下身牛仔裤或者上身制服下身裙子皮靴的时候,就觉得你们不足以让人理解咯。

舞动 发表于 2011-4-18 11:32

简阳的城管只有管弱势群体,经常看到有商家在街道上搞促销,怎么不见人去管呢。

舞动 发表于 2011-4-18 11:32

简阳的城管只有管弱势群体,经常看到有商家在街道上搞促销,怎么不见人去管呢。

网事随风 发表于 2011-4-18 12:19

如果把城管派去管交通,那才给力!

幸福巷 发表于 2011-4-18 12:43

这句话不敢苟同,现在是农贸市场是你想进去就随便进去摆的吗?各种管理费及苛捐杂税下来就够你受 ...
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11-4-18 11:02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病贵,看病难”,卫生部门管~
“黄赌毒”现在还是收拾得很不错的~不信的可以去试试~哈哈

月半~月半 发表于 2011-4-18 12:45

各种疑似。。。。

蟑螂 发表于 2011-4-18 13:09

弱势群体如何界定???

在街边摊贩就一定是弱势群体????

拿起刀乱夺人也叫弱势群体索????

等于是以后大家都有借口,惹毛了就拿刀子弄,名气名曰:“我是弱势群体......”

蟑螂 发表于 2011-4-18 13:12

回复 21# 实话实说


    照你这么说,这个社会都一无是处了哦?

   其他都不好说,如果版主想体验一下黄赌毒,你看公安局管不管嘛

老师傅 发表于 2011-4-18 15:06

这句话不敢苟同,现在是农贸市场是你想进去就随便进去摆的吗?各种管理费及苛捐杂税下来就够你受 ...
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11-4-18 11:02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好

老师傅 发表于 2011-4-18 15:09

弱势群体如何界定???

在街边摊贩就一定是弱势群体????

拿起刀乱夺人也叫弱势群体索????
...
蟑螂 发表于 2011-4-18 13:09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因果因果,无因哪有果
城管欺行霸市是世人皆知的事情,这位也没必要在这里强词夺理了
何为五毛,恍然若知啊

托蒂 发表于 2011-4-18 15:11

远的我们不说,先把大十字及利民桥的几处新疆人违章烧烤摊解决好了就算本事

老师傅 发表于 2011-4-18 15:15

回复实话实说


    照你这么说,这个社会都一无是处了哦?

   其他都不好说,如果版主想体验一下 ...
蟑螂 发表于 2011-4-18 13:12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也没乱说,你看下滨江路上的几个夜~总~会,简阳人都晓得是咋个回事。哪个管嘛

托蒂 发表于 2011-4-18 15:46

潜规则哈~~~~!!!

沉寂在天空 发表于 2011-4-18 16:08

路過,不發表意見

andymaoj 发表于 2011-4-18 16:24

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这样的哈
见惯不惊
想办法让自己成为李刚,或者多认几个像李刚一样的亲戚朋友比做啥子都强!

小丁丁 发表于 2011-4-18 16:26

回复 30# 蟑螂


    关于```黄```哪个国家部门的人没沾过。

幽冉 发表于 2011-4-18 17:11

昨天新民街发生事故时,本人恰巧路过。没有想到竟被楼主摄入了身影。
事情经过如下:一60多岁老人(女)在楼主所摄地点卖豌豆,一位约50多岁城管(女)上前干涉并将所挑担中一头的豌豆推..翻在地。在进一步抢商贩的秤的时候,商贩本能反应去将秤抢回来,手中的铁皮刀失手将城管左手臂划伤。伤口很深,已见骨头,长约30--40公分。
楼主的第一张照片中有一个小女孩,就是专门留在现场在给警察证实商贩并非有意去弄伤城管,且证实城管的态度有点恶劣。

幽冉 发表于 2011-4-18 17:17

楼主第二照片中穿红衣服的妇女即为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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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新民街流..血..事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