髯翁 发表于 2011-4-20 16:33

老案子,新情况——请教徐律师[已回复]

徐律师你好!那天我说的案子如后:我孃孃杨某(单身),60岁,从村里到成都,与一老人(老头)同居。老人患病住医院,由杨某照顾。期间,老人自书遗嘱:死后其房屋由杨某居住。杨某死后房屋由老人儿子收回。遗嘱上另有两个证人签字。现,老人病故。其儿子将杨某赶出。
   杨某问我:她起诉老人儿子,要求得到居住权,可能胜诉吗?

    现我因帮忙写起诉书,看到老人的自书遗嘱,内容没问题,但,没有签名,没有日期。另两人(同病室病人)倒是有,也能联系上。那么,这种不完备遗嘱,虽然是老人自书的,且有证人,如果打官司,可能胜诉吗?结果会是怎样?
   (据说是老人写完正要签名,医生来了,做手术,然后死了)。
      另有一份证明:医生写的,老人意识清醒。

      谢谢!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1-4-20 17:56

应该会胜诉吧

髯翁 发表于 2011-4-20 18:12

谢谢24!

徐怀谦 发表于 2011-4-21 01:22

髯翁,你好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公诉机关就刑事案件向法院提交的叫起诉书,民事诉讼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叫民事起诉状。
    就你说的情况,个人认为,胜诉的可能较小,因为:
    我国对遗嘱实行严格的法定主义,一份有效成立的遗嘱,不但需要立遗嘱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还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对自书遗嘱来说,《继承法》有明确规定“第十七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进一步作了补充解释“35.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40.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仔细研读以上规定,你应该能够明白我的判断理由。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髯翁 发表于 2011-4-21 10:46

明白!谢谢!谢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老案子,新情况——请教徐律师[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