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猪
发表于 2011-6-27 15:16
“(河蟹)年华”是特指
对于女子的不同年龄,有与之对应的不同称呼。譬如,女孩12岁往往被称为“金钗之年”;13岁则被称为“(河蟹)年华”;15岁被称为“及笄之年”;16岁则被称为“碧玉年华”;20岁为“桃李年华”;24岁为“花信年华”。
在对于女性年龄这么多代称中,知名度最高的是“(河蟹)年华”。(河蟹)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外形似芭蕉,花淡黄色,果实扁球形,种子像石榴子,有香味。果实 和种子入中药”。“(河蟹)年华”之“(河蟹)”就是从这种植物引申出来的意思。这种称呼源自唐代杜牧的《赠别》:“娉娉袅袅十三余,(河蟹)梢头二月初。”大意说柔 弱美丽的十三岁多的少女,看起来就像是二月初刚发芽的(河蟹)梢头的嫩芽那般美好。很显然,“(河蟹)年华”只能指十多岁的少女。如果硬要往大处扩展,最多也只能 扩展到二十岁,再往外扩展就有点过于牵强了。
记住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河蟹)年华”被误用的次数太多了,以至于现在形容少妇也敢用“(河蟹)年华”,实在有点“小词大用”,让人汗不敢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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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6
“三长两短”捆棺材
“三长两短”常用来指意外的灾祸或者危险的事情,那么它又是源于什么呢?
在乡下人们是很忌讳说“三长两短”的。通常认为,三长两短指的是未盖上盖儿的棺材,因为用来装死尸的棺材正好由三块长木板、两块短木板构成一个匣子。所以在人们看来,这个词有些不吉利的意思。
“三长两短”特指棺材的说法猛一听不无道理,但仔细推敲一下就觉得这种解释有些不妥当了。如果指的是棺材,那么应该是有棺材盖的;人死后棺材岂能不盖 上盖儿?不盖之棺焉能下葬?可是,如果有了棺材盖,那就不应当是“三长两短”,而是四长两短了?可见,这种解释有些牵强。
那么,“三长两短”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古时棺木不用钉子,人们是用皮条把棺材底与盖捆合在一起的。横的方向捆三道,纵的方向捆两道。横的方向木板长,纵的方向木板 短,“三长两短”即源于此。到后来,人们用钉子钉棺盖,既方便又快捷,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皮条也随之消失。但是,这个词语却一直流传下来,在生活中经常使 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如果连棺材都绝迹的话,那么把“三长两短”指作棺材的说法也会像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的皮条一样消失。那个时候,恐怕知道“三长两短”来历的人会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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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7
“三教九流”话职业
在形容各色人等时,人们往往会用“三教九流”来概括。那么,“三教九流”的说法究竟从何而来?“三教九流”指的是哪些人?
“三教九流”一般都被人理解为古代职业的名称,并被认为这是泛指旧时下层社会闯荡江湖从事各种行业的人。古代白话小说中的“三教九流”,往往含有贬义。
但其实,“三教”指的是儒教、佛教、道教。“三教”排列顺序的先后,始于北周建德二年(公元573年)。《北史·周高祖纪》:“帝(武帝宇文邕)升高座,辨释三教先后,以儒教为先,道教次之,佛教为后。”
最初的“九流”,指的是先秦的九个学术流派,见于《汉书·艺文志》。这九个学派是指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后来,“九流”被用来代表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在“九流”中,又分为“上九流”、“中九流”、“下九流”。
“上九流”是: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
“中九流”是:举子、医生、相命、丹青(卖画人)、书生、琴棋、僧、道、尼。
“下九流”是:师爷、衙差、升秤(秤手)、媒婆、走卒、时妖(拐骗及巫婆)、盗、窃、娼。
事实上,“三教”和“九流”的名称,在最初并不含有贬义,只不过是对不同人群的概称而已。自唐人撰《春秋谷梁序》中,把“九流”和“异端”并列后,加之佛教、道教迷信日盛,后人就用“三教九流”来泛指社会上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各行各业各式人物,从此含有贬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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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7
“未亡人”限制性别
单纯从字面上看,所谓“未亡人”就是没有死的人,因此,所有活在世界上的人都可以称为“未亡人”。但事情又没有如此简单,“未亡人”有它的特殊含义,并有自己独特的要求,只有符合条件才能被称为“未亡人”。那么,“未亡人”需要什么样的资格呢?
《辞源》和《现代汉语词典》以及许多辞书,都把“未亡人”解作“旧时寡妇的自称”。在实际的语言实践中,“未亡人”也用来泛指寡妇。因此,“未亡人” 既可以是他称也可以是自称,但有一点则是约定俗成的,从来未曾改变,那就是,未亡人必须是女性,所以,未亡人一定是遗孀。如果是一个男人死了妻子,不论这 个男人多么悲痛欲绝,他都是没有资格成为未亡人的。“未亡人”只能是寡妇,不能是鳏夫,这就是未亡人的资格。
在一首名为《爱情未亡人》的歌中,伍佰唱道:“爱情未亡人,四方我都在逃亡。爱情未亡人,停下来不可回头。爱情未亡人,迷失就是我方向。”歌唱得如何暂且不去管,但是一个大男人自称“未亡人”不仅让人感到别扭,而且自称爱情的未亡人也不太妥当。
无独有偶,《东方体育日报》在报道汉诺威球队主教练兰尼克即将下课的消息时,用的是这样的标题:“汉诺威为主帅‘办好后事’,兰尼克成‘未亡人’。”面对这样的标题,真让人有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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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7
“附庸”也可有“风雅”
“附庸”原本指的是方圆不足五十里的小国。也许称“小国”已经有些夸张了,因为“庸”的本义就是“小城”的意思。因为太小,这样的小城没有资格直属于天子,而只能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因此,“附庸”准确的意思就是,“附”属于其他诸侯国的“庸”。
根据古代礼制,天子的领地要超过千里,公、侯的领地方百里,伯的领地方七十里,子、男的领地方五十里。方五十里的领地就显得实在有些不入流了,这样的小地方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参加天子的朝会,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就是它的宿命。
但是,小地方就不能有小地方的“风”、小地方的“雅”了吗?
“三光日月星,四诗风雅颂。”“风”本来是指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诗经》之《风》就收录了从周南、召南、邶、、卫、王、郑、齐、魏、唐、秦、陈、 桧、曹、豳等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附庸”之地虽小,但小地方有小地方的风土方物,小地方有小地方的人情民俗,因此,小地方也一定有小地方的 “风”。时代的强音让“周南”、“召南”那些大地方的人去演绎吧,小地方只抒发小地方的情感。因此,“附庸”之“风”也有其存在的价值。
“雅”即所谓正声雅乐。难道小地方就不能正经八百地来回阳春白雪,小地方就不能在闲暇无事时练练美声?谁能说“附庸”不能“雅”?
因此,“附庸风雅”本来是个十分中性的词,无非是“附庸”之地的“风”和“雅”而已。但这个词后来却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到今天更是发展到了极端,一般 辞典对这个词的解释就是“缺乏文化修养的人为了装点门面而结交文人,参加有关文化活动”。这是“以大为美”的审美观发展到极端的产物,这是对“大”盲目崇 拜的产物,“美”和“文化”就这样被整齐划一了,其中折射出的心理十分复杂,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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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7
“鸡丁”前面冠“宫保”
生活中有一些事情让人觉得很有意思,比如去饭店吃饭,大家喜欢点一道“宫保鸡丁”的菜。可拿过来菜单时,常常会发现菜单上写成了“宫爆鸡丁”。吃饭的 人也许会想:“莫不是改了口味了?变成爆炒的了?”如果了解了“宫保鸡丁”的来历,就会明白这是一种误解:“宫爆鸡丁”原本应该是“宫保鸡丁”。
“鸡丁”前面之所以加个“宫保”,是因为发明人的缘故。这一道菜的发明者丁宝桢,是清朝一位很有名的官员,他是咸丰三年进士,光绪二年任四川总督。据 传,丁宝桢对烹饪颇有研究,喜欢吃鸡和花生米,尤其喜欢吃辣。丁宝桢在四川总督任上时,自己创制了一种以鸡丁、红辣椒、花生米为主要原料的美味佳肴。这道 美味本来只是丁家的“私房菜”,但后来越传越广,尽人皆知。
很多人知道是丁宝桢发明了这道菜,但是知道为什么被冠以“宫保”的人就不多了。 .
明清两代各级官员都有“虚衔”。咸丰皇帝以后,这些个虚衔多用太保、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少保来命名,所以又有了一个别称———宫保。丁宝桢资历深、 官位高,治蜀十年,为官刚正不阿,多有建树,于光绪十一年死在任上。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朝廷加封他为“太子太保”。因为丁宝桢的“太子太保”是“宫保”之 一,他发明的菜也由此得名“宫保鸡丁”。
随着时代的变迁,很多人已经不知道何为“宫保”,就把“宫保鸡丁”写成了“宫爆鸡丁”或“宫煲鸡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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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7
灵柩不是棺材
按照以前的规矩,人死后要埋入土中,死者方得其所,家属方觉心安,也就是常说的“入土为安”。丧葬的礼仪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要为死者准备一副好棺材。 如今,民政部门进行殡葬改革,要求尸体必须火化。而在某些地方,死者被火化之后,其骨灰还可以装进棺材里,然后实行土葬。
近日看到一则社会新闻,说是一个做生意的人,赚钱之后就回老家,打算为祖辈换上好的“灵柩”,重新安葬祖辈。看罢,不禁哑然:按照这位生意人的想法,本来是想给祖辈换换棺木;只不过,记者不晓得“棺木”和“灵柩”两词意义的区别,所以就犯错了。
从汉语词典上来看,“棺材”和“灵柩”两词最根本的区别是,前者只是“为装殓死人用的东西,一般用木材制成”;而后者是“死者已经入殓的棺材”。简单 来说,“棺木”里面没有装人尸体,而“灵柩”有了死者尸体。可见“棺材”和“灵柩”两词并不是一个意思,千万不可乱用。如果有人作古,亲人可以为他去买副 “棺材”;如果是说去买一副“灵柩”,等于说买来一个有尸体的棺木,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荒唐的事情,估计无人会做这种蠢事。
举个例子,新华网2004年11月12日有则新闻,题目为“阿拉法特灵柩运抵开罗 遗体保存在加拉军事医院”。这里所说的“灵柩”,就是装有阿拉法特尸体的棺材。我们可以由此想象一下,那则新闻错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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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7
东西缘何称“东西”
日常生活中,“买东西”已经成了人们购买物品的代名词。那么,为什么只有“东西”而没有“南北”?其实古时已经有人问到这个问题了。
中国古代的术数用金、木、水、火、土推算相互生克的道理和运势,这“五行”又和东西南北中这“五方”相配,测出古今变革、人生命理、万事冲撞及依附的关系。
据说,宋朝的理学家朱熹好学多问,在未出仕前,家乡有叫盛温和的好友,此人亦是博学多才的人。有次两人在巷子里遇到,朱熹问道:“你提着篮子去干什么 啊?”盛温和幽默地回答:“去街门买东西。”当时还没有“东西”这一说法。朱熹不解地问:“买‘东西’?这是什么意思?为何不买‘南北’?”盛温和并没有 直接解答,笑着回敬说:“真不明白?你这位大学问家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你把五行和五方对照一下就会明白了。”
朱熹想,“东”即“木”,代表一切植物,如花草、树木等;“西”为“金”,代表一切金属矿物,如金银铜铁等;“南”属“火”,“北”乃“水”,“中” 属“土”,代表一切一切有用的物质。朱熹很快就明白了,原来盛温和是用了诙谐的语言说,上街去买金木之类可装入篮子的物品,若说“南北”就不对了,篮子里 怎么可以装水和火呢?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说法。清朝乾隆年间,有一位叫龚玮的学者则认为,在东汉时期,商贾大多集中在东京洛阳和西京长安。俗语有“买东”、“买西”,即到东京、西京购货。久而久之,“东西”就成为货物的代名词。“买东西”就这样出现在人们的生活用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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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7
虚岁到底如何“虚”
有人这样说,在全世界,或许只有中国人有两个年龄,一个周岁,一个虚岁。对于“周岁”怎么回事,可能一般人还能说得清楚,而虚岁如何“虚”,却是件很容易让人迷惑的事情。
很多人认为,周岁加一岁得出的结果就是虚岁,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其实,很多时候,所谓“虚岁”这个概念一般只用于男人,此即“男进女满”,意思 是男人按虚岁计算年龄,女人按实岁计算年龄。况且在实际的计算中,虚岁也不仅仅就是周岁加一岁那么简单。虚岁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这样:一个人一出生就算一 岁;如果恰好这人出生在农历年年末,那么不但一出生就算一岁,并且一到大年初一又要加一岁,如此算来,这个孩子到了满实岁一岁时,按虚岁就已经是三岁了。
因此,在计算虚岁时,春节是个特别重要的时间点,每过一个春节,虚岁就应该加上一岁。如果一个人的生日是阴历的腊月中下旬,那这个人还没有满月他的虚岁就到两岁了。那种单纯认为虚岁就是周岁加一岁显然是不完全正确的。
知道了这个道理,我们就会理解,为什么很多老人往往会提前两年过自己的七十大寿、八十大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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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8
“红得发紫”受艳羡
人们通常在形容某个人在某个领域或某些方面受重视,受追捧到了过分的程度,往往用“红得发紫”来形容。
在这个词语中,“红”表示人的境遇良好,而紫则更胜一筹。本来是两种颜色,怎么会有如此的象征意义呢?其实,这与中国古代服色文化及其演变密切相关。
作为服色,“紫”的地位本不如“红”。“红”在汉代称为“朱”,被视为正色,而“紫”是间色,又称杂色。在上古时代,间色是被人看轻的,而紫色尤其被视为一种惑人的邪.恶色彩。在正统思想观念影响下,紫色的地位不如红色。
当然,紫色虽遭到贬斥,却颇符合古人审美习惯。也就是说,紫色还是有自身的美,且受到人们喜爱。这就奠定了其地位变化的基础。
那么,紫色的地位是如何上升的呢?这应当是与上流社会的风尚有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着这样的故事,说的是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于是国人 都喜欢上了紫色。那个时候,紫色衣服的价钱是素色衣服的五倍。齐桓公有点担心,就对管仲说:“我喜欢穿紫衣服,紫色衣服很贵,现在全国上下都喜欢穿紫色衣 服,该怎么办呢?”管仲说:“大王想制止这种现象,何不试着不穿紫衣?”齐桓公依言而行,三天后国内再无人穿紫衣服。
在这种情况下,紫色得以与朱(红)色同为尊贵之色,甚至紫色的地位超过了红色。唐宋两代规定,三品以上(河蟹)服紫,唐代三品以下五品以上服朱,宋代五品、六品服朱色。这样,这两种颜色就变得越来越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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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8
李太白无缘品白酒
李白的酒量当然了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李白斗酒诗百篇”,这是中国人心目里的一个最为动情、最为完美的故事,不需要过多的想像,我们就会为大唐时代诗人们白衣飘飘的绝代风华所倾倒,惊叹诗人太白的超凡才华和过人酒量,其实这里面既有误会也有后人添加的虚构成分。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的是,李白的酒量可能没有我们想像中那么大,要知道,他饮的不是我们今天常见的白酒。在唐朝,白酒还没真正出现。一般认为,中国的酒 有5000年以上的悠久历史。中国酒以生长霉菌为主要微生物的酒曲为糖化发酵剂,复式发酵、半固态发酵为特征。所以,早期的酒在酿制方法和口感上更接近于 今天的黄酒。目前流行的白酒的酿制技术到元朝才渐渐成熟,在明清时代,白酒才逐渐取代了黄酒,成为中国人餐桌上的主角。
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唐朝的诗人和宋朝的土匪都可以大碗喝酒。虽然黄酒喝多了照样也不好受,但是它的口感、酒精度数和对肠胃的刺激程度却与白酒完全不同。
因为黄酒的酒精度数低,所以文人来了兴致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狂饮。即使这样,唐朝诗人的酒量也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大。现在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李白斗酒诗百篇”中的“斗酒”到底有多少酒。
根据古代的容量标准来换算:1斛=10石,1石=10斗=120斤,一斗也就是12斤左右,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斤是市斤。以目前中国内地市场上流行 的瓶装啤酒620毫升的净容量来折算,所谓的斗酒还不到目前九瓶啤酒的净含量。因此,知道了“斗酒”的容量,知道了酒的度数之后,也许我们会对李白的酒量 有新的看法和感受。
既然酒的度数不高,喝的酒又不是太多,所以饮酒者胃里不是那么难受,而大脑恰恰正兴奋,碰见李白这样的谪仙人,写个几十首诗岂不是小菜一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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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8
唐伯虎未曾点秋香
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唐伯虎点秋香》,叙述的是唐伯虎被秋香的三笑迷得失魂落魄,于是施计混入太师府当家奴,历经几多波折才追到了秋香。影片中的唐伯虎文武双全,不仅能诗善对,更是武功高强。
但是电影毕竟是电影,其内容夸张了很多。唐伯虎是才子不假,但是从未自称“江南四大才子之首”;他虽有三段婚史,但是并不风流。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唐伯虎从未有过“点秋香”的艳遇。
唐伯虎是明代人,因为生于寅年寅时,寅为虎,故取字伯虎,后改字子畏。他自幼聪颖,能诗擅画,十六岁便中秀才,十九岁娶徐氏。但是妻子、父亲几年后接 连病故,对他打击甚大,使他意志消沉。后来他发愤苦读,结果乡试名列榜首,“解元公唐伯虎”一时名遍南京城。二十七岁时续弦,娶妻何氏。当唐寅上京考进士 时,被诬告行贿主考官,押入大牢,几番周折才获释。穷困潦倒时,妻子何氏离他而去。幸有一位名叫九娘的青楼女子周济他。后来,他便娶了九娘为妻,潜心作 画,成为丹青高手。
清代学者俞樾曾在《茶香室丛钞》中为唐伯虎辟谣,断定“三笑姻缘”是好事者借着唐伯虎的盛名,把别人的事转在他的名下。有人还专门考证,证实秋香确有 其人,是当时南京一个颇具名气的青楼妓...女,至少比唐寅大十几岁,根本不可能与他有风流情事。所谓的唐伯虎有九个妻妾,全是从他最后娶的妻子“沈九娘”的名 字上以讹传讹而来的。当时唐伯虎贫困交加,怎么可能妻妾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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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8
袁清郎一心避嫌疑
古乐府《君子行》里面有两句诗文:“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意思是说:站在瓜田里面的时候,最好不要弯下身子去提鞋子,不然很容易被人误会你在偷瓜;站在李子树下的时候,最好不要伸手去整理头上的帽子,免得被人怀疑是在偷摘李子。
《北史》中记载了廉吏袁聿修的故事,讲的是他政绩突出又很有声望,主要原因是他为官清白自守,从不收任何贿赂。据说他在任尚书的十多年里,从未曾接受 过任何人家的一升酒、一粒米,故有雅号“清郎”。一次遇到老友邢邵,二人叙述别情以后,邢邵拿出一匹白绸送给袁聿修。袁聿修反复思考之后还是谢绝了,并留 书曰:“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只有这样,才能躲避嫌疑。
无独有偶,唐朝大书法家柳公权也对“瓜田李下”作过评论。当时有个叫郭宁的官员把两个女儿送进宫中,于是唐文宗就派郭宁到邮宁做官,人们对这件事议论 纷纷。文宗就以这件事来问柳公权:“郭宁是太皇太后的继父,官封大将军,当官以来没有什么过失,现在只让他当邮宁这个小小地方的主官,又有什么不妥呢?” 柳公权说:“议论的人都以为郭宁是因为进献两个女儿入宫,才得到这个官职的。”唐文宗说:“郭宁的两个女儿是进宫陪太后的,并不是献给朕的。”柳公权回 答:“瓜田李下的嫌疑,人们哪能都分辨得清呢?”这里,柳公权将“瓜田李下”词义更进了一步,上升到了舆论监督的层面上。
的确,“瓜田李下”往往会让人误会或怀疑,所以需要谨慎对待。从上述故事来看,古代贤士在这方面很是谨慎。然而,如今有些营私舞弊之人,有些收受贿赂 之人,有些(河蟹)利令智昏之人,可不在乎什么瓜田什么李下,所作所为居然可以明目张胆地进行,一点没有避嫌的意思,实在是愧对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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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8
差强人意赞吴汉
在对结果不太满意时,很多人都会说“差强人意”,这恰恰是误解了这个成语。
“差强人意”一词出自于《后汉书·吴汉传》。吴汉,字子颜,是东汉光武帝刘秀手下的一员大将,追随刘秀南征北战,立下了赫赫战功,后被封为大司马。 《后汉书》记载:吴汉每次随从光武帝征战,“诸将见战陈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度。汉意气自若,方整厉器械,激扬吏士。帝时遣人观(大司马)何为,还言方 修战攻之具,乃叹曰:‘吴公差强人意,隐若一敌国矣!’”
从刘秀对吴汉的评价中,足见他是满意的。所以,这个词儿的意思是“还可以,较为令人满意”。但是很多人把这个词儿当作“不怎么地,不好,不太令人满意”的意思,这是不对的。
商务印书馆1989~年8月出版的刘洁修编著的《汉语成语考释词典》第138至139页,于“差强人意”条下注: “原指很能够振奋人的意志。差:甚,殊。强:起,振奋。”此意即源于上述的史料。书中还注明:“后世多用差强人意,指大体上还能使人满意。差:稍微,大 致,比较。”
《汉语成语考释词典》一书还列举了一些与“差强人意”极为类似的成语,有“差慰人意”(苏轼《东坡续集》),有“差适人意” (宋人楼钥《攻愧集》),有“差可人意”(明人李开先《闲居集》),有“差快人意”(明人海瑞《海瑞集》)。按照意思相近的理解,这些成语如果和“差强人 意”同被理解为否定的意思,那就错了。
疯猪
发表于 2011-6-27 15:18
貌如花,虢国夫人素面朝天
如今,素面朝天这个词用得很广泛,大多用来指女子不化妆,实际上,这是因为不了解该词词义所导致的误用。
宋代乐史在所著的《杨太真外传》中如此记载:杨贵妃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他们杨家因此鸡犬(河蟹)。杨国忠被加封为“御史大夫,权京兆尹,赐名国忠”;“封 大姨为韩国夫人,三姨为虢国夫人,八姨为秦国夫人。同日拜命,皆月给钱十万,为脂粉之资。”唐玄宗看着杨家姐妹个个美貌出众,兴奋之下连化妆品钱都给出 了,可见这位风流天子对美貌女人是多么体贴。
在杨家姐妹中,虢国夫人最为貌美、自信,唐玄宗对她更是青睐有加。她自恃长得出众,常常不施脂粉,便直接去朝见天子,真是既娇贵又大胆。是为“素面朝 天”。这里的“天”不是指天空,而是专指皇上。诗人张祐为此写过这样一首诗:“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上马入宫门。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
按照这个典故,只有容貌漂亮才有资格“素面朝天”。除此之外,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一下“素面朝天”的“天”字的确切意思,这里指的是天子、是皇上,而不是天空。
随着语义的变化,现在很多女孩子常常会用这个词语来表达自己很少或者不使用化妆品,强调的是自然美,多带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意味。这种用法,被称作约定俗成的语言现象。
疯猪
发表于 2011-6-27 15:18
感情深,梁鸿孟光举案齐眉
“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是很常见的成语。“举案齐眉”自不必说,“相敬如宾”有时候人们还是会偶尔用错的,以为两个人关系好就是相敬如宾,原因就在于不知道其中的典故。
据《后汉书·梁鸿传》载,梁鸿年轻时家里很穷,但他很有学问,在当时很有名气,可是他不愿意做官,一直隐居乡里,自食其力。梁鸿娶了同县孟家女儿孟光 后,一起隐于山中,过着男耕女织的田园生活。每当梁鸿回家时,“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这就是“举案齐眉”的来历。
相敬如宾的典故来自《左传》。晋国大夫臼季奉命外出时,经过冀地,见前朝旧臣黄之子缺在除草。过了一会儿,缺的妻子把饭送来,恭恭敬敬地双手把饭捧给 丈夫,丈夫庄重地接过来,毕恭毕敬地祝福以后再用饭。妻子在丈夫用饭时,恭敬地侍立在一旁等着他吃完,收拾餐具辞别丈夫而去。
应当说,孟光之妻和缺之妻都是比较幸运的人,因为他们选择的对象都是贤人。她们对丈夫“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都是出于对丈夫的敬慕,敬其为人,慕其才学。她们都是实在的女人,不善于把自己对丈夫的深情用语言表达出来,只是把爱倾注在日常生活的举手投足之间。
夫妻之间要不要敬重对方,尊重对方,相互敬重,答案是肯定的。但有人就说了,若相敬到如宾客,那就离谱了,也过于呆板了。更有人把这些同男尊女卑的思想联系在一起。这样想,恐怕太对不起古人了。
“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是专门用来描写夫妻感情甚笃的词语,因此,我们必须注意这两个词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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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19
青眼白眼阮籍抛
这里所说的“青眼”与“白眼”,可不是医学上的“青光眼”和“白内障”这两种疾病。从常识上来说,眼眸斜睨,自然眼白为多,所谓不愿正眼一瞧者也;而凝眸视之,则会显现出“乌溜溜的黑眼珠”。
“青眼”与“白眼”的典故,与“竹林七贤”中的阮籍有关。《晋书·阮籍传》:“籍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及嵇喜来吊,籍作白眼,喜不 怿而退;喜弟康闻之,乃赍酒挟琴造焉,籍大悦,乃见青眼。”讲的是阮籍的母亲逝世后,有不少名士前来吊唁。按理,人家在灵堂哭拜,阮籍应该陪着哭。可是来 客中有个名叫嵇喜的,官位和名气都不小,阮籍却圆瞪着一双白眼看着他,表情木然。嵇喜见此状况,只好不高兴地走了;等到嵇喜的弟弟嵇康来吊唁时,阮籍马上 迎了上去,“青眼有加”。
阮籍从小受父亲的教诲,胸怀大志,但当时魏国朝政由专横的司马父子把持,他十分灰心,经常与他的文学界朋友嵇康等人喝酒喝得大醉,对那些热衷于当官、 追逐地位的人十分反感。因此,生性旷达桀骜的阮籍常常以眼睛当道具,用“青眼”、“白眼”看人,表达喜恶,完全不委屈自己的感情。他讨厌的人,即使是来向 自己表示友好的,也给白眼,但若是自己喜欢的人,就用青眼。阮籍厌恶嵇喜而喜欢嵇康,原因在于嵇康和他一样,都是直率旷达的性情中人。
因此,现在人们常用“青眼有加”或者“青睐”来表示对人的赏识或者喜爱,用“白眼”表示对人的厌恶。比如,北宋诗人黄庭坚《登快阁》诗云:“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为美酒横。”鲁迅《哀范君三首》之一:“华颠萎寥落,白眼看鸡虫。”其中爱恨好恶之意,亦表露无遗。
疯猪
发表于 2011-6-27 15:19
古已有之,陈子昂善于“炒作”
近些年来,“炒作”甚嚣尘上,手段和方法层出不穷,遂使人误以为“炒作”是一门新兴产业。其实,中国古人在自我炒作方面也不输后人,例如陈子昂。
据唐朝李亢专记世事之独异者的《独异志》所载,因为对未来抱有无限希望,毛头小伙子陈子昂从老家四川来到了长安。谁知,满腹才华的他却因无人赏识而在 长安过了十年寂寂无名的痛苦时光,陈子昂为之郁闷不已。正当此时,恰巧有人在街头出售胡琴,要价昂贵。长安城里的豪贵之人频频赶去察看,但因为无法判定胡 琴的价值而不敢贸然购买。陈子昂灵机一动,果断地筹钱将那把胡琴买回家中,他四处张扬,说自己精通胡琴,并与众人约定,将择吉日在自己家里为知音现场演 奏。
吉日到时,长安城里众多知名人士纷纷前来欣赏。在大家的期待之中,陈子昂发表了激情洋溢的演说。他说,我陈子昂创作了大量的诗文,在京城居住了这么长 时间无人理睬,而对这把胡琴,各位却青眼有加。然而,在我看来,这件乐器只是下等乐工所制,我怎么会将它放在心上?说着,陈子昂将高价买回的胡琴高高举 起,愤然摔在地上,胡琴当场寸断。在众人的错愕之中,陈子昂将自己的文章“遍赠会者”。结果可想而知:“会既散,一日之内,声华溢都。”其作品《登幽州台 歌》也迅速走红:“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陈子昂的这次自我炒作堪称经典,不久之后,他就被建安王聘为记室,后来又做了拾遗。连陈子昂都需要靠炒作出名,也就无怪乎今日之炒作极一时之盛了!
疯猪
发表于 2011-6-27 15:19
醉生梦死,冯小怜“玉体横陈”
历史上的冯小怜是一个尤物。她原是北齐皇后的侍女,能歌善舞,有高超的琵琶弹奏技术。北齐皇帝高纬一见惊艳,目为天人,心醉神驰,爱不释手,常祈愿与 之生死一处。就连与大臣们议事的时候,高纬也习惯让小怜趴在自己怀里或把她放在膝上,经常把那些大臣羞得满脸通红。“独乐不如众乐”,高纬认为像小怜这样 的美人,只有他一个人来独享,未免暴殄天物,于是,他让小怜玉体横陈在隆基堂上,只要能从口袋里掏出千金,什么样的男人都可前来一览秀色。
野心勃勃的邻居北周乘虚而入,在北周的大举进攻下,北齐覆亡。(河蟹)之君高纬被掳至长安。唐代诗人李商隐叹道:
一笑相倾国便亡,
何妨荆棘始堪伤。
小怜玉体横陈夜,
已报周师入晋阳。
在李商隐众多佳作之中,这首诗并不出色,但它却因有醒目的“玉体横陈”意象而被后人反复吟咏。
因此,并不是哪一个女子随便躺在床上或者斜倚沙发就是“玉体横陈”。首先是要全裸,其次应该被放在一个地方并摆出一个不错的姿势专供外人欣赏,这样的身体才能称得上“玉体横陈”。同时,因为已是全裸,在“玉体横陈”之前再加上什么“一丝不挂”显然是多余的。
疯猪
发表于 2011-6-27 15:19
公道在人心,张俭望门投止
“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谭嗣同在临终前留在狱中的绝笔《狱中题壁》。以气势而论,这首诗在中国近现代诗歌史上,可称第一。那么,诗中的“望门投止”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望门投止”语见《后汉书·张俭传》: “俭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门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说的是东汉时,张俭曾出任山阳东部督邮。宦官侯览专权,他家里的人便依仗权势残害百姓,无恶 不作。为此,张俭写信告发了侯览及其家人。但告发信没到皇帝手中就被侯览扣下了,从此侯览和张俭结了仇。
后来,侯览指使人向朝廷告密,说张俭私结党羽,图谋不轨,并下令逮捕张俭。张俭见官府人马来势汹汹,只好匆匆逃亡,看到谁家可以避难,就投在人家门下。因为当地百姓都知道张俭历来很正直,名声很好,都冒着风险收留他。
一天,张俭逃到鲁郡,投奔好友孔褒。孔褒不在,孔褒的兄弟孔融只有十六岁,热情地接待了他。张俭走后,官府闻讯赶来,逮捕了孔褒、孔融及他们的老母亲 加以审问。孔融一家争着承担责任,闹得官府不知如何处置。由于大家的保护,朝廷始终没有抓到张俭,直到黄巾大起义爆发后,汉灵帝下令解除“党锢”,张俭才 得以结束逃亡生活。
后来,人们便将“望门投止”引为成语,形容在急迫情况下,见有人家就去投宿,求得暂时的存身之处。现在一般用它作暂求安身之意,里边也含有急中生智、 临机决断的意思。谭嗣同在诗中用这个典故,是设想逃亡中的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救护,而后面的典故“忍死须臾待杜根”,则是自比东汉 时要求临朝听政的邓太后还政于皇帝的郎中杜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