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徐律师:关于钟点工的
最近想到个问题,就是聘请钟点工或者保姆之类的在家里做家务,打扫卫生之类的,如果该钟点工突发疾病或者在劳动的时候受伤了,雇主是否承担相应责任,该承担多大责任??一般来说钟点工保姆之类的都是没签合同的。如果是找得家政公司,雇主是和家政公司签订合同。家政公司安排人员来打扫卫生,做家务,如果发生上述问题,是家政公司承担相应责任还是雇主承担呢??
这两个问题估计是现在生活中可能要遇到的的,请徐律师解释下呢,谢谢~~~
请家政服务人员,最好是到有资质的家政公司聘请,按照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由用人单位(家政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自行联系没有资质的个人,就形成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自身伤害或对他人的伤害要承担责任。 徐律师的意思是,如果是和家政公司签订劳务合同,那么钟点工在劳务过程中出现的伤害等,由家政公司负责,雇主是不承担责任的吗》? 我就只能看看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1-8-28 1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徐律师的意思是,如果是和家政公司签订劳务合同,那么钟点工在劳务过程中出现的伤害等,由家政公司负责,雇 ...
如果是和公司签订合同,那就是承揽合同关系了,也就不存在雇主身份,除定作人对定作、选任、指示有过失的,一般不承担责任。
徐怀谦 发表于 2011-8-29 17: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和公司签订合同,那就是承揽合同关系了,也就不存在雇主身份,除定作人对定作、选任、指示有过失的 ...
恩,好的,基本了解了,谢谢徐律师,看来有时是不能贪图一点小便宜的~~~ 老不问的这些问题正是日常请家政所担心的,这下了解了 梧桐,徐律师解释的是要请家政公司哟,但是要签相应的合同的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1-8-29 21: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梧桐,徐律师解释的是要请家政公司哟,但是要签相应的合同的
恩,看明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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