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1-8-31 08:15

原中移动四川公司董事长李华一审被判死缓

新华网成都8月30日电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华涉嫌犯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华在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公司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累计人民币近1648万元。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还查明,李华有自首和立功、积极退还全部赃款赃物等情节。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外,对追回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全部上缴国库。

奕凡 发表于 2011-8-31 08:29

对比一哈

光胴胴帅哥 发表于 2011-8-31 20:24

狗日些的尽吃劳资们的血汗钱,打求点电话来去都要钱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1-8-31 20:29

为什么到攀枝花去判呢??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1-8-31 20:58

在任的时候到简阳来都是X6,很威风的

郑老大 发表于 2011-8-31 22:59

退还赃款赃物就可以免死。

风之语 发表于 2011-9-1 09:23

这么嘛都是走个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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