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庆 发表于 2011-9-13 15:40

病历资料保管义务和患者查询义务是怎样规定?

答:《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髯翁 发表于 2011-9-13 17:23

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它不提供我们咋办?或者,它不提供原件供患者复印,只给复印件,患者无法断定真伪又咋办?另外,要起诉医院,时效期是多久?

郑老大 发表于 2011-9-13 20:14

医院是应该提供住院病历给患者查阅复印的。

叶绍萍 发表于 2011-9-14 10:26

医疗机构不提供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也可以请律师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患者无法断定真伪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要起诉医院时效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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