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弟弟 发表于 2011-9-18 14:04

请教徐律师,关于新房子的相关问题

朋友夫妇有套房子可能就是这个两个月交房,女方刚怀孕,听说了简阳论坛上面有律师免费热心咨询解答,就委托我帮他们咨询一下,房子是以男方的名义按揭的,首付一半,两口子每月还按揭。想咨询的问题是:

1、如果这两个月通知领房不去领等到明年下半年再去行不行,是否给什么其他的费用?

2、如果明年下半年领房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直接把房子写成宝宝的名字不?

朋友夫妇都是不喜欢算计的人,因为婚姻法新名字解释的出台整得社会报道的危机感重重,于是两口子想直接写成宝宝的,比啥子都撇托。

先谢谢了

衣柜定制专家 发表于 2011-9-18 16:33

直接写娃娃的估计不得行哦。
娃娃太小,不具备完全民事和刑事能力
不懂,坐等答案

徐怀谦 发表于 2011-9-19 01:14

答楼主:
1、推迟接房不行,因为违反合同约定,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甚至还可能导致被解除合同。具体责任请你朋友仔细看购房合同。
2、直接上宝宝名字不行,因为,签订合同和备案的都是你朋友,房屋登记机关不能直接变更登记为他人,此行为应按照赠与处理,会减免相关税收,但必要的费用和手续是无法免除的。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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