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艾滋病系谣言! 传播谣言涉嫌刑事犯罪!
滴血艾滋病谣言,是怎么回事? 造谣的人有什么目的呢? 严惩造谣的人!近日,有人在网络和手机短信中传播一条信息:食用艾滋病人滴过血的食物导致多人感染艾滋病。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昨天回应称:这滴血艾滋病纯属谣言。
网友热议滴血艾滋病谣言:
必须严惩一小撮造谣惑众,破坏民族团结,唯恐天下不乱,别有用心的坏分子!
爱滋病毒传染也要条件的,看来宣传工作要积极点
我也收到了这样的短信,但我没信。我相信我们政府,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早全国下通缉令了。同时我们老百姓99%都是好人,新疆人也和我们汉族人是一样的。但吃东西小心是对的,要注意卫生。
有点常识好不好,艾滋病传染就那三种,其它的都是浮云。
汗,这样的短信我前几天收到过,完全是胡扯
恶心,鄙视造谣的人
警方介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称,科学证据表明,艾滋病传播有三种途径,即经血液途径、性途径和母婴途径。艾滋病病毒不能通过餐具、饮水、食品而传染。自艾滋病病毒发现以来,国内外没有一例经食品传播艾滋病病例的报告。
昨天,新疆自治区公安厅也通过官方新浪微博“平安天山”辟谣称,未发现新疆籍艾滋病人用病血滴进食物投毒的案件。
新疆自治区公安厅通过微博称,“近日有部分用户通过发微博、QQ及短信等形式,称一伙新疆籍艾滋病感染者在全国部分城市用自己的血滴到食物里,有人被感染。对此,我们联合多部门进行了核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有关艾滋病人投毒的案件。”新疆警方的辟谣微博发出后得到了广大网友的支持,各地公安微博也纷纷转发,公安部门提醒广大网民请勿信谣、传谣。
据了解,所谓艾滋病人食物投毒并不是什么很新的谣言,2008年,就有“吃烧烤传染艾滋病”的谣言流传甚广,当地政府曾为此公开辟谣。
传播谣言或涉嫌刑事犯罪
在这个手机、网络等传播渠道多种多样的时代,信息传播愈来愈便利,传播范围也越来越广泛。那么,在接到类似的短信时,你会怎么办?如果随意传播,应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就没有转发短信给其他人。”何先生说,他收到了短信,虽然知道发短信的朋友是好意,但这也忒没有判断力了。网友“幻灼阳”也说,谣言止于智者,从加碘盐预防非典到加碘盐预防辐射,从艾滋病西瓜到艾滋病烧烤,其实这种造谣手段并没有多大进步,关键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对此,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表示,如果信息的始作俑者发布虚假信息,且涉及范围广,情节严重,那就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明知道这条信息是假的,还继续向外传播,尤其是通过网络传播的范围广泛,那就涉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也需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他提醒大家,没经过证实的消息最好不要随意传播,即使是通过手机进行朋友间小范围的传播也不可取。
之前我还听说过那些艾滋病人把粘有自己血的针放在公共场所的板凳上,如果谁不小心坐下去扎到屁股就。。。。不管是不是真的,反正大家要小心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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